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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国的水晶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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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五十三章 黑色行动织袜(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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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候,施法者也同样需要魔法名,只不过契约签订的对象是掌管魔网的魔法女神而已。说白了,当时魔法女神通过魔网掌控和管理三界五行所有的魔法之源。元素自然也在她的管束之下,而她和通过元素来进行现实具象的人物,也就是施法者之间,大概就是独家代理商与用户之间的关系吧。

    就像在陆希的家乡,电商平台的出现马上几乎快要把层层分割的代理商和分销商弄死了一样,在这个现实的世界,“独家代理商”魔法女神陨落,万界魔网也随即崩溃。一下子失去了力量的施法者们经过了数百年的动荡,才终于找到了通过自身的精神力凝结成魔力,再通过魔力将元素集合具象的施法方式。这也就形成了现代魔法的体系。唯一不同的是,精灵的体质和天赋使得他们更容易和元素亲和,甚至更容易和那些应元素而生的魔兽和幻兽种们交上朋友,精灵魔法便更显得更加贴近自然,野性却又随心。至于学识联盟的奥术体系,由于有一大群将魔法当成科学来研究的技术宅,六大学派的体系便更显完整,所以更具备传承性,便也成了现代魔法最大的“显学”。

    同样的,对于大多数的施法者来说。魔法名是自己的灵魂和元素签订的契约,通晓了对方的魔法名,某种意义上便可以将自己的精神力同对方的灵魂连同,这便可以轻易得在精神层面给对方种上任何你所希望的种植。哪怕是想让人家当场跪舔都是可能做到的。最其次,也能直接从灵魂层面发动精神攻击,对于急需要精神力和大脑当做最强武器的施法者来说,这是近乎于致命的打击。

    一个弱小的魔法学徒得知了一个大魔导师的魔法名,或许没办法让对方俯首称臣,但也有可能一个普通的灵魂鞭挞术便让对方受到难以愈合的重创。

    同样的。如果施法者之间想要建立起心灵链接,除了必须的庞大精神力和魔力之外,最大的需求就是双方必须交换各自的魔法名了。据说也只有这种方式,才能让双方在精神空间和意识海内建立起一个超越了空间和时间的共享平台,信息和咨询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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