舶可以在彼方开放的任何口岸、地方或领水内自由航行,其人员和物品有经由“最便捷之途径”通过彼方领土的自由;此方船舶包括军舰在内,可以在遇到“任何危难”时,开入彼方对外国商务或航业不开放之任何口岸、地方或领水。”
“这对于我幕府而言简直就是求之不得的好事啊!”读到此处,松平老中不由得慨叹一声。“天照大神保佑!我德川家还有几百年的运势啊!”
接着便是若干详细条款。承认日本的唯一合法政府是德川家光领导的征夷大将军幕府。有权代表日本签署一切与南中军有关的条约,南中军不得与任何一家大名或是自称代表日本之势力签订条约。
日本承认苦夷岛为大明领土,归属南中军管辖。南中有在四国、本州和虾夷岛居住、往来、经营工商业及开矿等项特权。
日本所出产之各项产品,由德川幕府统一组织出售与南中军大将军府。南中军不得委托或从任何一家大名手中购买相关特产。包括海产品、农业产品、林业产品、手工制品、矿产品等。
所有日本沿海之港湾、岛屿南中军水师概有停泊、驻锚之权利。幕府须提供相关便利。代为雇佣人手进行建设。
南中军不得出售武器或可以用于军事用途之产品与日本国内之大名。如需购买者。须持有德川将军幕府开出之执照。
凡购买南中军军事装备。南中军有义务对幕府及大名所属武装进行教育、训练等项服务,并提供相关之升级换代改造服务,相关发生之费用由该装备拥有者支出。
日本如需建设兵工厂等。南中军有义务帮助建设。同时,为防止南蛮邪教在日本国内蔓延,对于往来日本之南蛮人,南中军有义务协助日本进行遣返。
同时,南中军可以在四国、九州、本州等地拥有开矿、建筑海港和船厂及筑路的优先权。若有第三方欲在上述地区择地建造或开矿者,幕府有义务先行咨询南中军当局意愿。
为确保上述条款之落实,南中军有责任及义务
-->>(第2/8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