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逍遥侯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012章 黑血(第2/3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把照路,李勇手里的单筒望远镜,也就起到了应有作用。

    等到明教信徒们,挥舞着手里的刀枪、钉耙、甚至是木制的粪叉,冲进军阵前百步内,李勇猛一挥手,厉声喝道:“三段击,五轮连发!”

    伴随着清脆着梆子声,“嗖嗖嗖”无数只弩矢腾空而起,眨个眼的工夫,便扎入明教徒们散乱的冲锋阵线。

    一时间,明教徒的阵营里面,血光四溅,冲在前面的教徒,被死神之矢,整个削掉了三层。

    “啊救我”

    “饶命啊”

    “快跑啊”

    五轮三段击,尚未射击完毕,李勇对面的明教徒们,已经溃不成军,纷纷抱头鼠窜。

    “停止射击!”李勇想了想,下达了补充命令,“所有人都必须原地待命,胆敢擅自追击者,军法从事!”

    站在李勇身旁的军法官,提笔在军法文上,完整的记录下了李勇发出的军令。

    所谓军法从事,指的是,必须由军法官来执行最严厉的战场纪律,执行的依据便是军事指挥官下达的命令。

    如果,军事指挥官发布的命令,与李中易颁布的条令有抵触的地方,军法官有权拒绝执行。

    “李都使,请签押。”军法官记录完了军令之后,毫不含糊的将军法文,递到了李勇的手边。

    李勇一边提笔签字,一边暗暗叹息不已,他做梦也想不到的,主上全都提前料到了。

    等李勇签押完毕,军法官又找上了镇抚使钱德,请他一并签押,以确认他知道军令的详细内容。

    按照一般条令,临战之时,军事指挥官下达的军令,本不须镇抚使副署。只是,涉及到执行战场最严厉纪律的军令,军法官有义务提前通知镇抚使,这便确保镇抚使的知情权。

    李勇下达的不许追击的命令,令躲在黑暗窥视的母乙,浑身上下充斥着绝望的无力感。

    这一刻,母乙真的后悔了,早知道李中易麾下的兵马,如此的强悍,他就不该杀了高柄,招惹上了塌天大祸。

    只是,母乙心里比谁都清楚,现在这个节骨眼上,说啥都晚了!

    天色大亮之后,如果有人从空中俯瞰全局,他一定会惊讶的发现,李家军的将士们,以都为单位,排成整齐的方阵,一步一个脚印,异常踏实稳妥的朝着盆地那边包抄过去。

    在方阵的后边,是大股以都为单位游骑兵,他们手里提着长弓,或是硬弩,只要发现了可以的情况,便会以扇形展开,包抄过去。

    只是,当一队游骑兵冲出去之后,必定有另一队游骑兵,及时的赶过来,填补上遗留下来的空缺阵位。

    按照李中易的命令,骑兵营的所有将士们,除了堵截进山口的李勇一部之外,其余的人并没有跟随步阵方阵的步伐一起前进,反而逐步向后退却。

    李中易已经抵达了盆地附近的坡顶,骑在血杀的背上登高望远,山风轻拂袍服,整个人的心情也比昨晚,好了许多!

    此时的盆地里面,挤满了被驱赶来的明教信徒,李中易的单筒望远镜里,明显可以看见,这些明教徒已成惊弓之鸟,惶恐无助的寥落凄凉,令人倍觉心酸。

    李中易的单筒望远镜,定格在一名倒毙于路旁的妇人身上,久久没有挪开视线。只见,一名大约五岁的男童,抱着妇人的尸身,放声痛哭。

    晨风中,李中易隐约听见男童声嘶力竭的叫喊声,“娘亲,娘亲,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在残酷的战争中,女人、老人和幼娃,永远是最大的受害者!

    “来人,传我的话给廖山河,命他尽量逼迫投降。”李中易终究不是张献忠那种杀人狂魔,他不由自主的起了恻隐之心。

    不大的工夫,将盆地团团包围的李家军将士们,纷纷扯起喉咙,大声呼喊道:“主上有令,除了首恶之外,降者不杀”

    “只究首恶,降者不杀!”

    劝降声此起彼伏,震耳欲聋,响彻了整个山谷。

    然而,过了大约一刻钟左右,山谷里突然传出嘹亮的呼喝声,“明王出世,天下光明”

    “明王出世,天下光明”呼喝声越喊越大,随即响彻整座山谷。

    廖山河眼睁睁的看着,刚才还被吓惨了明教徒们,挥舞着手里的长刀,长枪,乃至于钉耙,气势汹汹朝着山谷顶冲杀了过来。

    “传我将令,三段击,五轮速射!”廖山河虽然被明教徒们的反常举止给搞懵了,但这并不影响他作为前线总指挥官,发布反击的军令。

    “

-->>(第2/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