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李简谈过一次。
最终结果就是,两姐妹在李简答应对其他人保守秘密之余,签下了丧权辱国的条约。
条约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一、见到老板要笑,而且笑容不能死板,要发自内心;
二、跟老板打招呼的时候,声音一定要甜、一定要嗲,能多甜就多甜,能多嗲就多嗲;
三、被老板调·戏时,要积极配合,可以撒娇,可以卖萌,可以求饶,但不许生气翻脸;
四、如果老妈突袭去‘滋味斋’视察,老板却不在场,要主动为老板打掩护,并及时暗中通风报信;
五、如果临时老板要求帮忙,不许拒绝,要尽心尽力的完成。
六、……
等等。
当然,这条约虽然看似两女生有些丧权辱国,但其实更多的是李简和两个小女生的玩笑,属于‘调·戏乐趣’中的一部分。
现实中,李简不会用条约逼迫两个女生做太过分的事儿,两个女生也不会因为这个条约答应李简做太过分的事儿。
至少大家喜闻乐见的,老板与秘书在办公室里的活动,想都不要想。
今天,家在本市的崔艺莹回家了,只有小四儿于翔来上班。
因此,在李简拉着薛奇去看海、听歌、喝酒之前,特意给她打过电话。本着契约精神,按照条约第五条,要求于翔,如果老妈离开滋味斋的话,就一定要打电话通知。
但现在看来,这小妞儿很显然是忘了。
所以,李简电话一拨通就是一通兴师问罪。
李简口气挺凶,说话的内容对于翔这个虽然顽皮,但是骨子里有些喏喏胆小的小妞儿来说,更是堪称惊悚。
让周海星那个八婆知道自己曾经说过的话?天哪,那不是很快整个大学城就都知道了,太丢脸了,人家不要啦~
耳朵里听着李简凶狠的批评,脑海中想着可怕的后果,在回忆一下自己的委屈,于翔整个人都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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