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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青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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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零五章 目的何在(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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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前辉说道:“老王的案子如果查明并不涉及违法犯罪,也就是说,老王的财产均不涉及违法,按照规定,当然应该给予返还,而且是在案情查实以后立刻进行办理,通常一个月内需要办结,特殊情况才可以延期三个月。但是现在东湖分局那边对这个案子的侦查毫无进展,甚至也没有任何主动调查的行动,案子侦查不结束,东湖分局就有理由继续扣着这些财产。”

    包飞扬点了点头,武前辉说的这些吴玉诚也曾经说过,从法律上来说,东湖分局的做法并没有什么违规的地方,但是从根本上来说,扣押财物是为了查案,如果在证据并不充分的情况下,随意对涉案人的财产进行扣押,显然也不是法律的本意,只是现在的法律还不完善,并没有对此由特殊的规定。

    包飞扬问道:“法律对滥用甚至违规扣押财产的,有没有什么规定?”

    武前辉看了看包飞扬:“当然,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涉及到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罚没的行为,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于相关人员侵吞、非法处理涉案财产,构成刑事情节的,还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说到这里,武前辉转过头去看了王振兴一眼:“老王,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知道你被扣押的这笔财物去了哪里?要不然东湖分局为什么一直扣着这笔财物呢?是他们不想返还,还是说你这边财物已经用掉了,甚至是被某些人侵吞掉了?”

    “武老师,你问这个,那可是为难我了,我只知道我找了他们很多次。他们一直在推诿,至于背后那些钱去了哪里,他们为什么不肯给我钱。我是真的不知道。”王振兴轻轻摇了摇头,说道。

    包飞扬知道。武前辉和王振兴这番话肯定是想说给自己听的。从内心来说,包飞扬不得不承认,武前辉所问的很有道理,这种可能性的确存在,不然东湖分局没有理由一直扣押着振兴建筑公司的财务不肯返还。

    对于王振兴的回答,包飞扬也并不确定王振兴的这一番话有多少真实性,他觉得王振兴应该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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