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之前相比,她已经没那么拘束了,好像喝了不少酒,连眼神都变得矇眬起来。
她本来就长得很漂亮,现在看起来更是充满了诱人犯罪的魅力。
他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忽然感觉两道冰冷的目光扫了过来,让他一阵不适。
他迎上那充满寒意的目光,才发现看他的人是她的同伴。
她留着清爽的银色短发,眉目如画,丽色比同伴更胜三分。
可是于欢却完全没有欣赏的心情,因为她的目光中竟完全没有半分感情!在她的注视下,于欢觉得自己根本不是一个人,而是村里过年时被绑住四蹄按在地上待宰的那头猪!他一直以为目光如剑只是形容,可现在却真切地感受到了这种滋味。
她只是盯了他短短几秒,他就出了一身冷汗,连腿都开始发软了。
幸好酒很快调好了,他赶紧接过来逃一样地离开了吧台。
难怪那个黑衣女一直坐在那里!在这种仿佛刀剑在喉般的目光凝视下,还能顶住压力谈笑撩妹的男人,虽然没成功,但于欢觉得他们个个都算真汉子。
至于那个银发女,于欢很自觉地把她归到食物链顶端的猛兽一类了。
虽然她长得很美,但根本不能算是女人。
敢去撩她的男人,恐怕还没出生吧?这两个奇怪的女人显然已经成了酒吧内的焦点。
于欢稍加留意,就发现男人们都把她们当成了证明自己的挑战,不断有人去搭讪。
有自恃魅力惊人的,有觉得自己身份贵重的,有认为自己身家富足的,但不论是谁过去,都很快铩羽而归。
“他妈的,老子还不信这邪了!”一个满脸戾气的英俊男人从于欢手中接过酒杯一口气喝下大半,对坐在旁边看笑话的同伴伸出了手。
“三儿,把你昨天弄到的乖乖水给哥!”这时酒吧里的DJ已经换了首舒缓的曲子,音量也调低了不少,就站在他身边的于欢把他的话听得清清楚楚,不禁震惊地抬头看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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