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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墟(兄妹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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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墟(26-30)(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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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到程思予,发现自己对她有了不一样的感情。

    不是亲人,不是兄妹。

    而是男女之情。

    从他十九岁那年,再次回到林溪,第一次见到程思予。

    他大学的时候,程思予正好上高中,

    整整三年来不间断地了解到她的消息,再到程思予高中毕业的那个暑假。

    所有的感情如一颗种子,在深埋的地底发芽。

    最后那些暗黑的荆棘,在地下的世界里疯狂地生长蔓延。

    直到现在的她,突然出现在他的面前。

    第27章哥哥疼吗?

    接下来的一周,纵然沈之越工作再忙,也尽量回来吃晚饭。

    只是两人下班的时间都晚,有时一顿晚餐要到晚上九点才能开餐。

    直到那一天的早晨,沈之越对她说,“今晚不用等我,我约了朋友一起吃晚饭。”

    程思予正在岛台旁边准备早餐,闻言手顿了一下。

    早餐是她最擅长的三明治,吐司抹上沙拉酱,一层夹上番茄和煎好的火腿,一层是生菜和奶酪片,再对切成四个小小的三角形。

    其实,前两天在姚茵的社交平台之上,程思予已经得知她将于今天回国。

    所以,沈之越是去为她接风洗尘去了吗?

    她抬眸望了望沈之越,他穿了一件深色的衬衣,和平时的装束并没有什么两样,正低头打着领带。

    “让我来吧。”

    她从岛台走出来,到他的身前,直接就抬起手帮他系领带。

    沈之越微怔了一下,松开手来,看着正她认真地盯着他的脖颈之间。

    清澈的杏眸里闪着透亮的光泽,他有些不自在地偏了偏头。

    “还是上次的那个半温莎结可以吗?”

    “嗯。”他的喉结不由自主地滚动了两下。

    可能是他刚洗过脸的缘故,有一滴透明的水滴正好还在他的脖颈,慢慢地滑下来,挂在他的喉结上面。

    程思予的目光忽而迷离了起来,水滴被旁边明亮的光芒映过,折射出晶莹的光彩。

    她忽然想要踮起脚尖,用自己的舌尖去包裹他的喉结,将那颗水珠含吮到她的唇间。

    但她并没有那么做,只是曲起指节,轻轻地在他的喉结上刮了一下。

    沈之越浑身一震,转过头看她,正好她微微抬起面孔。

    浓密的长睫不住地在颤抖,上扬的目光清澈而无辜。

    “哥哥,有一滴水在上面。”

    下班的时候,程思予留到了最后,并没有赶着回去。

    因为今晚,没有人会和她一起共进晚餐。

    沈之越在摄影棚里拍摄的花絮视频已经剪好,放到网站和公众号上也获得了不错的点击率。

    七月刊那边临时加了几个新的广告客户,主编林佳最近也是春风满面。

    白天她过来巡视的时候,拍了拍陈溪悦的肩,让陈溪悦晚上陪她去参加江畔的一个公关酒会。

    杂志社里的人都看出来了,二编又有了追上一编的势头。

    这一场你追我赶的角逐,注定还要这样继续下去。

    当天晚上,回到江城的姚茵发了晚餐的照片。

    餐厅的落地窗外,相思江两岸灯火通明,璀璨的光带让它像一只披了亮甲的巨龙,蜿蜒在江城五光十色的夜景之中。

    白色的桌布边缘,程思予看见有一只手放在玻璃杯的旁边。

    透过晶莹的杯体,那只白皙的手被映衬得更加修长斯文。

    而,程思予只需要一眼便能认出那是谁的手。

    所以,沈之越今晚还会回来吗?

    如果他不回来的话,她该怎么办?她所有的计划还能继续吗?

    电子锁的声音响起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一点。

    程思予还没有睡着,隐隐约约间听到客厅有人说话的声音。

    她披了一件外衣走出去,正看见一个男人揽住沈之越的肩,把他扶进来。

    看见她出来的时候,那个男人愣了愣,又不禁笑了笑。

    “好家伙,你金屋藏娇啊。”

    程思予对上那一双波光潋滟的桃花眼,正饶有兴趣地打量她。

    她知道他,沈之越的好朋友,他的大学同学林杰。

    但这个林杰,其实是个有些神秘的人,出手阔绰,生性不羁,但家庭和背景却是个谜。

    “其实,我是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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