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蓉逃了杀威棒,心里不免庆幸。原本黄蓉之罪能饶去斩刑已是吕文德法外开恩,孙县令判其刺配杖股流放充军乃是谨遵大宋律法,绝无徇私枉法。再来严惩黄蓉本就是郭靖为了千秋大业与南宋襄阳士族的妥协,再加上如今又是国难之期法不容情,吕文德能在牢城营如此关照黄蓉已是费尽心力了。
像于春瑛,即便她是自发报国的绿林义士,又立下过战功,还有女营将士集体为其求情,但国法就是国法,既是配军一百杀威棒下去当堂屁股开花淫水直流,便是低头服软,哭叫求饶,也是一棒也饶不得,挨完了刑还要认罪服打,杀尽了往日的威风后,才得牒文入档,收监入牢。
黄蓉自顾自穿好裤裙,由皂隶带下堂去,牢城营虽名为“牢”却不是监狱,一旦入了牢城营便不算是“罪囚”,而是属于一种“生产工具”。因此人身自由也不会被限制死,至少不用再带镣铐羁押。
进了女牢,照例是要全身脱光检查的,黄蓉早有心理准备,当着几个牢婆子的面也不避讳,任由几个婆子上下其手,随后全身携带的东西全都被拿走充公,另换了一套白衣白裤的囚服,牢婆给她带到一间牢房,警告她“所有女配军只要进了女牢,是龙是虎都给我老实待着,不然可别怪婆子我没提醒你。”
这间牢房不小,地上一排以干草铺成的床上面一张薄薄的席子,屋子里面还有七八个女配军,这种条件已经比县衙的牢狱好上不少,黄蓉行走江湖惯了也不避讳,直接躺在上面休息,不过刚刚躺下,一名三十多岁的女犯走上前来“新来的,你犯的什么事啊?”
黄蓉扫了她一眼,闭目养神只当听不见,那个年代女子获罪的不多,更不用提刺配充军的了。一般犯了盗窃、通奸罪的女子打顿板子判个监禁也就到头了,够得上刺配罪名的除了因家里获罪被牵连九族外无外乎两种,一种是吃了人命官司,另一种就是专干打家劫舍的江湖大盗或者绿林女匪,这名女犯显然就是后者。
“你聋了吗,听不见老娘说话吗?”那女子显然会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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