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女人太他妈狠了。
“我……我不知道!我真不知道!”刀疤脸几乎是吼着说出来,“他找上我们的时候是遮住脸的,这小子也狡猾的很,我们的兄弟跟踪他想要查出他的底细来也被他给甩开了。”
“那他有什么特征?比如那天穿什么衣服,高矮胖瘦,脸不能全遮起来吧?有没有什么标志?眼睛大不大,脸上有没有痣?”
刀疤脸想了想,“他那天穿着一身藏青色衣服,衣服上没有补丁,看着挺干净的,上衣口袋里别着一支钢笔,大概一米七五的样子,不胖,脸上没有痣,我就记得这么多了!大侠,我知道都告诉你了,这是他给我们的二十块钱我都给你,求你高抬贵手,放过我们一马。”
叶薇薇想了想,符合这个条件又跟他结仇的,要置她于死地的也就那么一两个人,没有痣,那就排除了赵明哲,他眼角是有一颗泪痣的。
那么就剩下……董建华!
这舔狗还真是,胆!大!包!天!不!知!死!活!
问完自己想问的,见再问不出什么来了,叶薇薇从包里(空间)里拿出一根绳子,把这些人一个个的拦腰捆住,串成一串,为了怕他们解开绳子逃跑,她还挨个把这些人的胳膊给卸了。
“要是你们谁敢逃跑,腿打断!”
这凶残的程度,吓得这群人一个个跟鹌鹑似的,瑟瑟抖,不敢反抗。
看这女人卸胳膊的熟练程度就知道了,这事她之前肯定没少干过。
听到叶薇薇要把他们送去警局,他们只想快点到警局,到了警局,他们就安全了。
于是,去镇上这一路,就出现了一道奇景。
一个穿着米白色裙子的漂亮年轻小姑娘悠闲的骑着自行车,手里牵着一根绳子,绳子上跟串糖葫芦似的绑着一串人。
就跟遛狗似的。
镇上人看光景似的看着叶薇薇溜着这一串人去了派出所报案,把公安局的同志给稀奇的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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