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里尔正率队走山路护送货物回王城。
这一带的盗匪都是饿得皮包骨的流民叁叁两两组成的,对他们这支在边境鏖战历练过的骑士团来说完全不足为惧。
货物是一个边境领主的全部身家,领主本人此刻也殷勤地屈尊骑马跟在芬里尔身边不停打探王城的局势。
芬里尔很想把他的舌头拔了,这个人的声音对于狼人来说实在太吵了。
但他是这趟远征里唯一拿得出手的伴手礼,其他领主穷得连祖传佩剑都卖了这人府库里还能搜罗出叁大车的金银珠宝做负重。
“……狼骑士阁下,虽然切斯特的大名远到我们这种偏远的地方都能听闻,但您的那位主人实在太不明白您的价值了!居然把您派到这儿来!”
这个腆着肚腩的肥胖贵族压低了声音:“要我说这不就等于流放了吗,如果您是我的骑士,我怎么会舍得,一定给您佩上最好的宝剑和铠甲,恨不能一直带在身边呢!”
他后半段又放大了音量,芬里尔耳朵抖了抖,马鞭扬起:“列队——”
贵族吓得伏在了马上。
“——有敌情!”
侦察骑士也在这时策马跑回来了:“芬里尔队长!左右各十五,前叁后七,不像流民。”
“你回马车,不要出来了。”芬里尔对贵族吩咐一声,一夹马肚向前奔去,长枪已紧握于手。
贵族哪儿还敢把自己宝贵的性命暴露于荒野,屁滚尿流地就往马车跑去。
*
战斗结束得很快,敌人们大概是想仗着人数取胜,但在这支从武装到身手都无可挑剔的队伍面前不堪一击,芬里尔擒下了为首的壮汉,惊奇地打量着他强健的体格:“吃得挺好。”
壮汉的身材在这群强盗中都算独树一帜,其他人只能说是没饿着。他身上有不少旧刀疤,此刻双手被缚面对数个寒光闪闪的枪头仍泰然自若:“这里贵族管不着,自然很好。”
他的眼睛正直盯着那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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