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链静静地躺在软布上,流光溢彩。
费仲伸手攫在手心。
“嗯。”
他喉咙里滚出一个含混的音节,算是回应。
同时,他另一只手已探入怀中摸出一把磨损的贝币,丢在伙计托着的木盘上。
哗哗脆响,钱币在木台上弹跳滚动,数量远超工钱百倍。
伙计的眼睛瞬间瞪圆了,嘴巴张着,忘了道谢。
等他抬起头,费仲已经转身消失在闹市中了。
……
如果不是身在闹市,恐惹人注目,费仲恨不得立刻化身飞鸟,直接飞到微王府去。
三年前,先帝驾崩的消息传遍全天下,也传到了他蛰伏的穷乡僻壤。
“费先生,你听说了吗?新登基的是位女君!”
一个旧日朋友特地来告诉他这个消息,“和先帝不同,新君用人不拘一格,她现在正在招揽天下能人异士!不看出生,不讲门第,只要真有本事,她都肯用!你这身本事何不再去碰碰运气?”
费仲闻言只是撩起眼皮:“朝歌?我再不去了。”
他话音刚落,一个瘦小的身影从厨房门帘后怯生生地探出头。
那是他的女儿,乳名就叫小妹。
彼时,小妹穿着打满补丁的粗布衣裳,一张圆乎乎的小脸沾着灶膛的尘灰,唯有眼睛清亮得如同林间初生的小鹿,盛满了不谙世事的好奇。
她问:“爹,你要去朝歌?我能跟你一起去看看吗?我听说朝歌好大好热闹,什么都有。”
……
费仲最终还是带着小妹去了朝歌。
尽管广招贤才的诏令传遍天下,但那巍峨王座也依然在云巅之上,遥不可及。
费仲四处钻营,却处处碰壁。
他那点的本事,在权贵眼中,依然是旁门左道。
而他手里的微薄钱财,在繁华王都里,更是如同烈日下的水滴,迅速蒸发殆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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