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纣临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四章 line two(燕无伤)(第3/8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当你觉得把一个人比喻成中虚构的绝顶高手也无法形容其在某个领域中的实力时,那就只能把他比喻成现实中存在过的某个数学家了。

    十三号星期五,中午时分。

    燕无伤和他的四名同伙儿一块儿坐在车里,吃着鸡肉三明治,喝着瓶装的矿泉水。

    这伙食是燕无伤安排的,毫无疑问,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说起这顿午餐,其实他的四个同伙都曾有过不同的意见……

    “白先生”是个b级片影迷,他觉得他们应该像某部老电影里演的那样,彼此以颜色为代号相称,并在抢劫前找一家家庭餐厅吃个饭,临走时每人再给女服务员一块钱小费。

    “橙先生”是个粗暴的人,反智、讨厌思考,也讨厌别人让他加入思考;当别人问他想吃什么时,他的回应十次里有九次是去汽车餐厅买一份快餐。

    “蓝先生”是个沉迷脱衣舞俱乐部家伙,他想让大伙儿去吃俱乐部里的自助餐。

    而“粉先生”,是一个严重的种族偏见者,这也是为什么……他宁可用“粉先生”这种代号,也不要用“黑先生”;只不过,他嘴上从来不肯承认自己对任何人种存在歧视或刻板偏见。

    当被问起抢劫前想去吃什么时,粉先生是这样说的:“我个人是想吃蓝莓派和炖菜啦,但我猜红先生(燕无伤)你一定是想吃中餐对吧?嘿嘿,行了,你不用解释,我不会跟你争的,我可不想被你用功夫揍一顿。”

    听完了这四个活宝的意见后,燕无伤表示,白先生那个关于代号的点子不错,抢劫时他们用代号相称会更安全,故而保留;但去家庭餐厅的提议被他否决了,因为培根、肉饼、咖啡和啤酒等东西混在一起会有一定的几率让胃不舒服……同理,快餐也吃不得。

    粉先生的意见让燕无伤哭笑不得,某种意义上反而让他吃不了中餐了。

    而对于去脱衣舞俱乐部的提议,燕无伤没有表态,其他人也没有理会如果你有一个朋友,他很少在上

-->>(第3/8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