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纣临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二十六章 富兰克林(下)(第3/4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因为从伯吉斯打定主意要利用富兰克林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想好了全盘的计划;在过去的一年中,伯吉斯每做一件违法的事,都会故意留下些经过他处理的“痕迹”,这样,等到最后他盗走研究成果并抽身时,警方从那烂摊子里找到的所有证据都只会指向富兰克林。

    于是,十岁那年,富兰克林就成了名罪犯。

    值得庆幸的是,考虑到他的特殊情况,他最终没有被关入监狱,而是被囚禁在了一个看守并不怎么严密的医疗机构里,和一群精神病人关在一起。

    那段日子,富兰克林的性格变得越发扭曲,伯吉斯的背叛让他体会到了成年人的歹毒,让他看到了人性复杂的一面;而“疯人院”里的日子,又戏剧性的,让他看到了人性最“纯粹”的一面。

    他开始认识到,像他这样的“怪胎”,终究不会被这个社会所接纳,也不会被平等地当作正常人来看待。

    所以,他认为自己也没有必要,再去被这个社会的规则或者道德所约束……

    十三岁那年,被囚禁了三年的富兰克林成功越狱了。

    他逃跑的过程非常轻松,因为所有守卫都以为他离开轮椅根本不能走路,但其实……他能走。

    早在他被捕之前,也就是在大学里做研究的最后一年,他曾经在自己的身上也做过一次“强化实验”,而那实验的效果,过了整整两年才开始显现。

    然后他又花了一年的时间,在没有人、也没有监控看到自己的时候,悄悄地给身体做康复训练,让久坐不动的身体重新恢复活动的能力。

    万事俱备后,富兰克林就跑了出去,并在不久后做下了几件大案,成了被联邦视为极度危险份子的通缉要犯——“博士”。

    可惜,好景不长,十六岁那年他又被抓了,而这次,他被丢进了九狱的“凕泉考焚”之中,恐怕到死都不会出来了。

    又是四年过去。

    二十岁的富兰克林,还是只有十岁左右孩童的身高和体重,但其体貌看

-->>(第3/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