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无自恋地认为,林芷妍好像对他也有那么一点意思,如果大半个月不怎么见面,这种意思肯定会冷淡下去,沈云中坚决不能允许这种情况出现。
既然决定要抓住自己的幸福,那么为什么不尽可能早一点呢?夜长梦多,炎黄大学的才子帅哥一抓一大把,并且,个个手脚快得要命,如果被别人捷足先登,自己哭都没有地方哭去。
沈云中试着给林芷妍打了一个电话,约她明天晚上一起吃饭,林芷妍稍微一犹豫便答应了,这让沈云中充满了无穷的动力和信心,并为此沾沾自喜了好久。
沈云中暗想,或许自己中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不堪吧?或许,还是有着那么一点点优点的吧?第二天整个白天沈云中一直处于亢奋之中,觉得人生充满了希望,写作的进度格外迅速。
一天的时间竟然写出将近2万字。
沈云中现在并不打算让自己写文章的事情弄得天下皆知,这个没有什么好炫耀的,所以,当几个兄弟问他写什么的时候,他就说写日记,这下就再没有人过问了,沈云中也落了个清静。
不过戴大柱那厮却不无钦佩地赞美道:“三哥就是牛b,泡妞厉害也就罢了,就连写日记都那么厉害,这都写一天了还没有写完,偶像啊!”沈云中大汗!下午五点多,沈云中结束了一天的工作,马上就要和林芷妍一起去吃饭了,他必须提前做点准备,不过这时候他收到了一条短信:沈云中,你这个大流氓大混蛋大色狼,我不会放过你的,你赶紧祈祷走路的时候天上不要掉刀子吧!发信人:未知。
沈云中愕然,用最短的那根脚指头想一想也知道是谈晴那泼女(沈云中觉得,对于泼辣的女人,未婚的叫泼女,结了婚的才叫泼妇。
又因为女人是水,所以泼女嫁人后又叫泼出去的水,她们的集体婚礼叫泼水节!发来的。
沈云中觉得自己挺冤枉的,就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变成那样,难不成自己的男子魅力真的连敌人都折服了?呸,这个想法太恶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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