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雷劈了,只是劈得傻掉了。
闪电系天行者?乖乖,怪不得那黑衣高手被自己一招“电”成重伤,还有谈晴,如果不是兄弟们回来,自己会不会真的把她给吃了?那什么生命磁场的东东也太可怕了!那电老头也够强大,动不动就要“交配”和“繁殖”真是蛮荒时代的家伙啊!“自己真的能成为异能高手吗?”沈云中在苦苦思考并憧憬着,或许这并不是什么坏事,起码可以有强大的能力保护自己身边的人,或者偶而兴之所至,掀翻几个流氓贪官什么的,客串一把蜘蛛侠蝙蝠侠小飞侠什么的,不也是美事一桩吗?但是,这老头为啥平白无故给自己这么好处?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不小心不行!想来想去,沈云中还是不能下定决心。
于是暂时放弃了这个问题。
对了,想起来了,还要给林芷妍写情书呢,这可是现在的头等大事。
想到这里,沈云中不禁涌起一种文思飞扬的错觉来,“今生”第一封情书,还是写给最喜欢的女孩的,这让沈云中本来就不凡的文采硬是超常发挥了几分,洋洋洒洒三千言,不到一个小时就搞定,再稍微润色加工一下,通读了一遍,就连自己都有点肉乎乎麻兮兮的感觉,如果不是自己写的,沈云中一定想着要嫁给情书的作者了。
极品情书,谁看谁知道!沈云中给几头牲口每人传了一份,让提提意见,却不想差点把几个家伙弄疯了。
老大:“老三,情圣转世吗?”老二:“老大,此言差矣,老三根本就是传说中的情圣!短短三天时间,扑倒长腿学姐,搞定极品校花,这种惊世骇俗的速度绝对让这个世界上99.99%的帅哥都要羞愧得跳楼!”老四:“三哥,版权能卖给我么,简直就是一柄泡妞的神兵利器啊!”老五:“四哥,你省省吧,三哥的情书可是要发表在《关雎》上的,你这不是赤果果地剽窃吗?做人要诚信,泡妞更要诚信!”老六:“五哥有所不知,依四哥的品味,他看上的女孩一定不看《关雎》的,这一点我可以打包票。
”老四怒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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