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手段对炸弹进行检测,需要一定时间运输仪器,来回四五十分钟,加上主观上警察不认为是假炸弹,所以并没有安排仪器到场。(所谓炸弹检测仪在以前书中有提到,吸气分子分析仪,这边就不详细介绍了。)
而做这个决定就是许璇,许璇作为现场负责人犯了一个大错,没有按照警方标准程序进行,警方标准程序,无论真假炸弹,先疏散人群,而后排爆人员将炸弹转移到安全位置,接着进行检测,最后引爆。许璇跳过了仪器环节,心中默认炸弹是真的。也就是说因为许璇没有按照标准程序做事,导致了高局可能惨死。
虽然客观上来说,时间不足,先入为主等原因,但是很多时间结果是最重要的,如果高局被炸死,许璇当时跳过这个程序会被内务局调查。作为一名刑警,你可以在标准程序外多做事,但是不能减少标准程序,既然被称为标准程序,是很多是刑警们用血换来的教训,无论是哪个国家的刑警的血。也有无视标准程序,那就要结果了,结果是好的,就是好的。
诸如早年在南非有一个案件(亲戚侃大山),双胞胎哥哥是杀人通缉犯,警方知道这个信息,巡警对双胞胎家多做安排,果然逮住了双胞胎之一,巡警认为和弟弟穿着完全不一样,要求对方投降。但没有想到对方拔腿就跑,按照规定,正常情况下可以对危险通缉犯警告后击毙,但是必须确认是危险通缉犯。正规程序,因为凭借相貌的原因有双胞胎弟弟的疑因,是不能开枪,但是巡警鸣枪警告,对方无视跑到汽车边准备开车,一名巡警不知道是打偏了还是怎样,一枪命中了后背心脏位置。
这时候对错就完全看结果了,结果是什么……
许璇这次对错虽然没有那么极端,但是结果对她影响还是很大的。更恶心的是,我说炸弹是假的,你敢相信是假的吗?而且现在运输设备,或者将人运输去设备位置检验时间已经明显不够,如果许璇之前调派设备,那在倒计时结束前还可以进行检测,但是现在……
“果然是对警察很有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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