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贼警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五百三十三章 识人(上)(第2/3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一个人喝醉了开车撞树上,一个是留遗书上吊,字迹还是他自己的。还有一位在游乐场看小孩玩耍时候,突然心肌梗塞,抢救无效死亡。他们的死,刑警查过,发现受害者的家属都有不在场证据,死因很难辨认是自杀还是他杀。最终三人都以非人为死亡落案。

    被捕的检察官面对审讯,回答:“法律不是万能的,我作为公诉人代理过不下五百件的刑事公诉,有些人你明知道他是罪犯,但是因为证据不足,证据被污染,证人不可信任,或者是其他各种原因,逃过了法律的惩罚。比如那变态嫌疑人,喜欢小孩。猥亵罪分两种,非强制属于治安处罚范畴。这个变态就是故意对小孩暴露身体,用言语吸引他们来触摸。只能治安拘留十到十五天。那个区域的人谁不知道他?造成的影响有多坏?孩子都不被允许单独出门,或者单独玩耍。有一个父亲揍了他,结果呢?他是被拘留了十五天,但是那父亲呢?虽然免掉了治安处罚,但是民事赔偿了两万元的医药费和一万元的误工费。”

    丁东问:“意思就是说,你知道你给出这些资料,是为了弄死他们,对吗?”

    检察官一愣,立刻回答:“当然不是,只是为了建立犯罪档案库。”他不能承认,承认那姓质完全不一样。这东西在没抓捕到吊死鬼,或者获得有利的证据之前,无法证明检察官是不是知道自己送上资料后这人会死。

    丁东看其送出的资料,一共有三十多位,都是对社会危害较大的人群。有些是无罪释放,有些是刑期太低。这怎么说呢,作为一名执法者,也希望所有的罪犯被绳之于法,但这是不可能的。如果真的建立能将所有罪犯都绳之以法的环境,那么必然会有被冤枉的人。法律注重证据,不是为了让警察更难以打击法律,而是为了保护无辜者不被冤枉。

    很多新闻出现冤案,签字了,认罪了,甚至都被枪毙了。但是后面追查下来,仍旧认定是无罪。这是我国法律的进步,愿意纠正自己的错误,这在当今社会是相当难得的。被捕检察官和吊死鬼客串了法官和行刑者角色,定你有罪,那就杀掉。诸如苏诚推断也会出现错误,即使是对的,也经常会出现细节上的出入。一个人以自己主观观点去判断另外一个人是好人还是坏人,本身就是错误的。

    被捕的刑警最棘手,他没有干出任何违法的事,正义社会也没有被官方定为非法组织。严格来说,他没有触犯任何法律。他加入正义社会对吊死鬼有什么帮助?没有帮助,他就是一腔热血加入正义社会,没有拿过吊死鬼给他的酬劳,也没有通风报信。

    最终局里和刑警队商议决定,对他只能内部处理,他是不适合继续留在刑警岗位,调动到西郊派出所,具体工作由派出所分配。

    这些属于比较没价值的人,在抓捕的嫌疑犯中也有大价值的人。比如前特种‘不对’的小队指挥官,其是开水公司的部门副经理。他承认自己加入正义社会,还说自己主导了三次行动,两次为潜入盗窃。还有一次为刺杀大卫。

    大卫是华子寒的同学,因为识破了华子寒的画是赝品,牵扯到很多事情,结果被杀死在宾馆中。

    这位副经理之所以招供,根据其说明,他已经对吊死鬼宗旨产生了相当大怀疑。警方公开说明吊死鬼的存在,而后陆续案件出来后,副经理开始怀疑自己只是被吊死鬼利用帮助富豪们取得利益的人。光头看准这点,进行攻心,甚至还帮他争取了免死交易书,副经理终于是招供了。

    根据他的招供,警方锁定了四名行动组成员,四人在副经理被捕后全部在逃,缉拿工作由刑警队重案组负责。

    同时警方根据副经理的供词,抓捕了副经理的上线,某小公司老总,他是行动组负责人,掌控了三组行动组人员,类似蓝河特警队长蓝河身份。但是他被捕后,一言不发,完全不配合警方工作。警方搜查发现,他已经早有准备,名下产业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许璇小组重点关注大卫遇害案,但是结果在大家意料之中,也让大家非常失望。副经理只是执行者,他的目的是杀死大卫,他不知道大卫干了什么。只知道当时左罗也在酒店,他临时改变了计划。至于幕后主使者?他内心猜测和华氏有关,但只是猜测,没有任何证据。也因为刺杀大卫,副经理认为自己是在为富豪们服务,与自己初心违背。因为大卫只是一个普通的外国人,这让他开始审视正义社会的宗旨。

    根据副经理交代,他的上线多次提到宗旨等问题,让他怀疑其他部门的人也和自己一样对吊死鬼的宗旨怀疑。特别是国道袭警案后,副经理联系上线,质问原因。上线要

-->>(第2/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