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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做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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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考察(1)(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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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是当应征的民夫是来自北方郡国,特别是关中、陇右地区的时候,尤其如此。

    你喊一个名字,就有一个豪族的狗腿子押着一个奴婢到你面前告诉你那个人不来了,这个奴婢顶替他!

    之所以如此,就是秦汉两代,都允许百姓出钱请人替自己服役。

    而且,这个制度受到法律保护,有国家背书。

    按照国家规定,服役的人,假若不去应役,每一个徭役月需要缴纳两千钱。

    称为践更钱。

    官府拿到这笔钱后,就会去雇佣其他愿意去的人,顶替应役之人前去服役。

    而豪族们赚的还不止是这个钱!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秦汉两代,服役的民夫,并不像后世宋明,是免费的劳动力,还要自带干粮。

    事实上,秦汉两代的一般性政府工程,服役民夫都是有钱拿的。

    汉律之中就明确规定了:有罪以訾赎及有责(债)于公,以其令日问之,其弗能入其偿,令其日居之,日居八钱,公食,日居六钱。

    这条法令的意思就是,假如有人有罪打算拿钱赎罪或者欠了官府的钱,那就要他缴纳,若不能缴纳,就要他去工程的工地做工还债,一天八钱,若吃公家的一天六钱,直到他把欠债还清为止。

    这反过来证明了,徭役民夫有钱拿,还可以吃公家的饭食。

    且这饭食还是有标准的。

    后世出土的无数汉简也证明了这一点。

    这等于说,假如你有奴婢,那么可以赚双份的钱。

    一边可以拿别人的践更钱,一边还可以从官府拿到奴婢的工钱。

    两两相加,利润巨大。

    以至于,几乎很少有人能按捺得住自己蓄奴的冲动。

    于是,汉代的北方,有一句民谚,几乎人尽皆知:以末致富,用本守之,以武一切,用本持之。

    自耕农、商贾、地主、贵族、军功武将,人人竞相蓄奴。

    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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