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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投资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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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4章 醉酒(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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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ack。你好,我是尼尔斯波维森,我父亲和我说你会来布兰德,我还以为是他在开玩笑。真是太棒了,能在我的ibook上签个名吗?”

    张晨一过海关,便看到自己老妈和陆心怡在门口等自己,刚扬了扬手想要打个招呼,却被一个脸上长满雀斑体毛旺盛的年轻白人堵在了门口。而这家伙手中,还拿着atrix刚刚推出的ibook。

    ibook在欧洲的受欢迎程度丝毫不下于北美,尤其是北欧,本身就倾向于极简的性冷淡审美,ibook简洁优美的设计正对北欧人的胃口。

    “这是你找的那家成衣公司老板的儿子,说是你的支持者,非要来机场见你。”苏文锦这么长时间没看到儿子,也是满脸带笑,“我看看,怎么好像又瘦了?还黑了这么多?”

    “前两天考完sat去弗罗里达休了个短假,晒了两天日光浴。”张晨一边回答苏文锦的关心,一边对尼尔斯波维森笑了笑,接过他手中纯白的ibook和油性笔,“签在哪里?”自从atrix接连推出两款震惊世界的作品,他已经有了不少拥趸,这种场面已经遇到过很多次。

    自己这算什么?宅男男神么?张晨心中暗自吐槽。

    北美和欧洲有一票狂热的科技粉,沃兹尼亚克出门长带一只签字笔,经常有人认出他来后跑回家搬着自己珍藏多年的appleii让他签名。

    比尔盖茨也经常会给人在dows光盘上签字。

    “正面,logo下面最好。”尼尔斯波维森一脸期待的连忙道。

    张晨点了点头,却把笔记本翻了个身,拿起笔刷刷在笔记本底面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一边签一边道:“well,我还是喜欢低调一点。而且,这么完美的一台艺术品,正面有一个签字太破坏美感了,你觉得呢?”签完,又把ibook递回尼尔斯波维森手中。

    “太棒了!”尼尔斯波维森小心的把ibook拿在手中,“zack,我家在居兰角有个庄园,我和我父亲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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