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恶。这种抢夺的极致,便是抢人,把人如牛羊一样做为奴仆。
农耕则相对稳定,虽说是靠天吃饭,但主要还是靠自己的劳动。与游牧不同,农耕条件下人组织起来,是可以实现一定程度的人定胜天的。所以便出现了两种倾向,一种是我自耕自食,不求于人,你让我做事得给我个理由。不管是完税纳粮,还是参军打仗,总得说服我,不然不做,不去。说破天去,我自己种地自己吃,什么都是多余的。而组织起来可以人定胜天,比如修桥铺路,比如兴建水利,都能够改善每一个人的生活。所以在另一个方面,又有守望相助,愿意承担责任的倾向。这两个倾向结合起来,便是每一个人都有保护自己,不服别人管的性子,但又有勇于担当的责任感。历史在发展,文化在变,但这种精神的内核却不会变。所以汉人文化既有各过各的互不打扰的一面,又有面临困境,勇于冲上前去,以大无畏的精神承担责任的另一面。
如果说,阶级分化导致了部落、民族、国家的产生,那么这种不同的生产方式便就导致产生了不同文化的部落、民族、国家。在部落与部落、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的交流与冲撞中,便就发生了迁徒与融合,战争与妥协,同时伴随文化的消失、改变与新生。
可以认为这种交流融合无罪,但不表示这个过程中的集团和个人无罪。不能够用人类文化交流的性然性,来为这个过程中的人和集团脱罪,不然就是对其他人犯下新的罪行。
子曰,逝者如斯夫。不可以用后世的眼光来看待历史上的古人,随意臧否,不然你已经成为了百年之后人们的笑柄。一个人的言和行,总有其历史局限性。
客观、实事求是地看待历史,才能够指导未来。出于某种目的,掩盖历史事实,篡改历史结果,是对历史的亵渎,是对现实的欺骗,是对未来的误导,是一种犯罪。
历史的洪流中不应该指出哪方是好人、哪方是坏人,因为各自有各自的立场,有坚持自己各自文化与传统的责任。一个农耕传统的人,来到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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