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的小的还能翻起浪?。胖子啐了一口,转头向胡科奇力命令道“我带步兵旗团去杰尔泊堡布防,你立即带领近卫骑兵赶往雅利戈森林,把苗尔典那个白痴指挥官给我生擒活捉来!”
“是,一定帮大人抓个活蹦乱跳的”。胡科奇力笑道,一扬手中马鞭。带着近卫骑兵呼啸而去
一道黑线出现在萨摩栗江上游北岸,
轰隆的马蹄声中,一柄代表第三骑士甩的双头龙战旗在迎风飘扬,
“停下。伯兰特邦妮向身后的部队挥了挥手,勒住胯下战马,一队上百人的锁甲轻装骑士整齐的停在她身后,
一个个。神色冷酷,眼睛冒出让人骨寒的光,任由冰寒刺骨的水汽。打湿身上镶嵌有白色雕纹的全身铠上。马跨的武器槽里没有骑士专用的长矛,而是插着两排雪亮的标枪,
身上淡淡血腥气表明他们都是身经百战的血十字骑士,他们是整个。第三骑士团最精锐,最擅长突击作战的部队,“暴风标枪!”
暴风标枪骑士是王国为了对付近战能力超群的偌德斧战士,特意练出来一个。兵种,借助战马的速度,以重型短标枪为主要攻击手段,
可以在较近的距离内,击杀敌人中重甲披挂的目标,是轻装骑士中最擅长突击作战的部队,猛烈急速的标枪,精准强悍的中近程攻击。无论是重甲骑士还是强悍的重装偌德斧战士,只要被盯上,也难以逃脱被点杀的命运。
他们是战场上的秃鹰,是骑士兵种中的迅捷杀手,
战场是最好的历练场,铁与血能教会人最质朴的东西!经过两个月的战争历练,当初毫无经验,初出学院的邦妮已经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指挥官,当面对杀戮和死亡像吃饭一样随便。当成堆的尸体成为每天睁开眼就看见的东西,
生命的尊严在战争面前毫无意义。所有人只能选择杀人或被杀!
“各位,眼前就是我们即将跨越的萨摩栗江!”伯兰特邦妮回过头来,眼睛炯炯有神的注视着身后的骑士,皎好的俏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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