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急,对方跟我们想的一样。知道这里是必经之路,所以来堵我们的,大家已经疲劳了数天,对方则是体力满满。这个时候对战与我方不利,先把体力休息好再说!只要对方不知道我们已经到了这里,其他都好办”
斯坦雷斯神色平静的摇了摇头,他只有两百余人。而对方的数量还不明朗,其他小队则根据安排四散以吸引联军的注意力,吓阻联军大集团推进。在后天才会向这个预定集合点靠拢,提前暴露集结点,一旦联军方面反应过来,对于这次战役,作为牵制的前锋斥候都是灾难!能够被抽调为帝国近卫军中的斥候,那都是个顶个的精锐中的精锐,身经百战,经验更富,历经风霜雨雪,野外生存能力极强,而且还要擅长相互配合,个人战力彪悍,甚至要有随时牺牲的准备,如此斥候,就算是放眼整个帝国十余万骑军,除了习惯了甘苦的草原人,真正能够拿出手也绝对不超过两千,而其中的一千就在这里,
斯坦雷斯的判断是正确的,当时在峡谷内的匈牙骑兵数量并不是两百,而是两千,只是其中的一千多人并没有驻扎在峡谷内,而是埋伏在峡谷外,匈牙骑兵不愧是草原游牧的后裔,本能的认为猎鹰帝国骑兵如果真在附近,就一定会经过这条必经的峡谷,峡谷内的马蹄印迹也证明了这一点,猎鹰帝国骑兵就在附近,但是等了一夜,匈牙骑兵们也没等到预想中的暗夜突袭,等到天色明朗,峡谷外的匈牙骑兵终于忍不住现身了,
隔着峡谷的一个坡地,斯坦雷斯伸出半个脖子,远远的也可以看见一大队骑兵,举着高耸的刺枪,刺枪顶端飘扬着燕尾旗,旗帜上绣着一面金色的浪头,晨雾潮湿,这支骑兵前面飘扬的军旗看似吸饱了空气中的水气,只是沉重的贴在旗杆上。天空也阴沉沉的,似乎这场大雪还没有下个够本,正在酝酿着更大的一场大雪。,上千骑战马,风一般的卷过峡谷,大雪初霁,道路上硬的结冰,
马蹄踏过,只是白浆四溅。匈牙骑兵的战马相当雄壮,是当年草原马与伊斯坦巨马的杂交种,但凡不是在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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