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唐朝小闲人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千二百三十四章 变本加厉(第2/3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是属于朝廷的,身死要交还的,可是不少狡猾的地主和商人,将这些口分田从百姓手中廉价收来,然后转为自己的永业田。”

    言下之意,那些地主兼并的就是朝廷的土地。

    “陛下说得是。”

    韩艺点点头,道:“但这种情况就是因为朝廷没有参与进去,这才导致那些地主有机可乘。可如今不同了,如果这一笔买卖做成了,朝廷在其中扮演的就是公证人或者担保人的角色,谁从中兼并一寸土地,朝廷是要负责的,甚至于赔偿,陛下说得那种兼并,是土地转来转去,最终落到地主手中,朝廷表面上也没有损失什么,关键也没有人告诉朝廷,可如今的话,商人要敢耍诈,百姓立刻就会告知朝廷,让朝廷维护他们的权益,这契约中已经规定了朝廷的义务,朝廷必须要出面解决这个问题。”

    李治听得是若有所思,神情也稍稍缓和了几分。

    韩艺又继续道:“我大唐吸取前朝的教训,不与百姓产生直接的利益往来,因为利益往往伴随着矛盾,因此我大唐朝廷不跟百姓做任何买卖。但是,完全不参与也是不行,朴实的百姓如何是那些商人和地主的对手,那么朝廷究竟该以何种身份参与其中,当然就是公证人和监督人,等于就是赋予了朝廷对土地监督权力,其实就是进一步加强朝廷对于土地的管控,而且,百姓会更加依附朝廷,因为朝廷在维护百姓的权益,百姓也就会更加拥护朝廷。”

    这么一绕的话,李治觉得这个可以有啊!

    如今还算是唐初时期,朝廷对于土地的管控,是非常严格的,口分田是不能买卖的,只有永业田可以买卖,因为永业田是完全属于私人的,可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那些大地主在朝中也是非常有势力的,他们买下这些口分田,纵使相关部门知道,也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因为土地是国家的,我们犯得着为了国家土地,去得罪同僚么。

    如今天下太平,四周也没有强敌,该是享福的时候了,土地兼并就开始抬头了。

    可若是朝廷承当这土地的利益分配责任和法律义务,那情况又大不一样了,朝廷公然掠夺百姓的土地,那百姓肯定起来造反,相关部门不闻不问的话,那就不是得罪谁的问题,而是你要面临牢狱之灾,毕竟谁没有一个政治敌人,百姓准是一告一个准。可是前面那种情况的话,上面问的话,我再去调查,你不问,我就不查,官员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我又没有抢夺百姓的土地,百姓与地主也是你情我愿的交易,我只是不知道而已。

    等于就是百姓、朝廷、地主三方相互制衡,如果除去朝廷的话,天平就肯定会倾向地主这一方。

    “你说得朕也赞同,可是一万亩地,朕觉得还是多了一点。”李治很纠结这个数目,因为他封赏都没有封赏这么多土地,很不适应啊。

    韩艺也为难道:“臣也想招收更多的商人,但这就是买卖。当你手中只有一头猪的时候,你是没有说话的余地,因为人家不买你的,还可以向别人买,只有当你手中拥有非常多的猪,你才拥有话语权,你才有资格去谈一个好价钱。我将一万亩地租给一百个人,人家都是可要可不要,因为这一百亩地能够产生的利益非常有限。但是我将一万亩地只租借给一个人,那么谁都争着想要。

    土地对于朝廷的意义,那无非就是养育百姓和统治百姓,这一笔买卖满足了这两点,陛下看臣提出的条件,百姓吃穿不愁,而且还能赚钱,生活水平是往前跨了一大步出去,同时也加强了朝廷对于土地的监督权,百姓更加依附朝廷。而商人只是赚的了利益,仅此而已,如果他们敢耍小聪明,朝廷立刻就可以撤换他们,毕竟这是一万亩土地,大把人争着租借,朝廷不怕租不出去,而百姓的利益没有变动,至于是谁发钱给他们,那对于百姓而言,并不重要,得到自己应有的回报就行了。”

    李治愣了半响,又想了半响,这最后半句,让他顿悟了,你将一万土地租借一个一百个人,你管都不好管,但是租借给一个人的话,你只要敢违约,敢玩阴谋诡计,那我也能找理由撤换你,这反而便与控制,呵呵道:“你小子真是天生的商人,算得真是比谁都还要精明,朕光听着都觉得有些头疼。”

    韩艺道:“陛下过奖了。”

    我这是在夸你么?李治突然又皱了下眉头,道:“可是,这数目一定会引来不少大臣的非议,朕可不想又见到这种情况发生。”

    吃一堑长一智,李治帮韩艺背了多少黑锅,你不能老是让朕出面。

    韩艺道:“陛下请放心,谁若敢弹劾我,那我就弹劾他。”



-->>(第2/3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