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逸倒是没太多感觉,大学时候他交过三个女朋友,这只是最后一个罢了,说爱不爱的其实也没有那么爱,更多的就是一种需求而已。
之后那些年,丁逸定居在纽约,为自己的事业打拼。
凭借着他过目不忘的能力,倒是在纽约这座国际化大都市混的也还算风生水起,在四十岁之前就已经拥有了上亿的身家,将自己创建的一家投资公司打理的红红火火。
在他三十二岁的时候,终于找到了生命中的另一半,完成了婚礼,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
婚后的生活没有电影中的那样波澜壮阔,但平平淡淡也算是一种幸福。
三十三岁有了一对龙凤胎子女,四十五岁事业进入了巅峰,然后在六十岁的时候完成了退休,开始周游世界的旅行。
膝下的子女也在他六十一岁的时候结婚生子,然后妻子在他六十五岁的时候因病去世,留下了他一个人。
活到了七十岁,丁逸回到了老家,去参加了亚历克斯的葬礼。
亚历克斯也算是长寿的了,而且他死前的生活也十分幸福,可以说是笑着走的,没有什么痛苦。
七十五岁,弗里奇也走了,走的很安详。
八十一岁的时候,斯宾塞也离开了人世。
值得一提的是,斯宾塞在大学毕业后有一次遇到了玛莎,两人很快坠入了爱河,最后他也成功让玛莎成为了他的妻子。
八十三岁,贝瑟尼也走了。
当年的五个小伙伴,只剩下了他这最后一个。
转眼,丁逸来到这世上已经九十七年了,他从没想过自己能活这么久,竟然足足活到了九十七岁。
可活到今天,他也感觉自己的生命即将走到尽头了。
说实话,回想过往,他还是会忍不住感慨,自己这个穿越者还真是给先辈们丢脸,竟然老死了。
前世的小说中,哪一个穿越者不是不死不灭的存在,身为一个老死的穿越者,确实挺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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