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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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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冤家路窄(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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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

    阳陵之所以最繁华,主要原因就在于这里是刘彻父亲刘启的墓地。

    刘启的坟墓整整建造了二十八年,在这二十八年中小小的工地最后变成了一座最繁华的县城。

    这是经济规律的必然产物,二十八年都是大工程,大投入,崛起一座县城实在是不算什么。

    云琅说要走,实际上还不能立刻出发,无论如何也要等太宰的身体恢复了才成。

    他又停留了两天,告别了太宰与老虎,就独自背上背包出发了。

    这一次,他携带着自己全副装备,从弩弓到长剑,再到匕首,攀爬高山用的钩索。

    薄底的狼皮快靴,麻布制作成的蓝色深衣,挽起来之后用簪子插起来的发髻,就是头发很短,不用布条扎住就会散开。

    太宰最后用一块蓝色的绸布裁了一个头巾,这才遮掩住他头发短这个事实。

    “万事小心!”

    云琅点点头就带着老虎走了。

    云琅没有马,从山上到山下就走了半天,到了平原上,就不能带老虎了。

    一旦老虎被那些羽林看见,羽林会发疯的,皇帝行在,居然还有不被控制的猛兽,是羽林的失职更是大罪。

    驱赶了老虎八回,才把它赶走,看着老虎像个被抛弃的孩子一样呜呜的低鸣着向山脚走,云琅的眼睛竟然有点湿,说着的,在这个世界上,他最亲的人并非是太宰而是老虎。

    阳陵在骊山东面,更靠近咸阳,走路要走足足一百里。

    这对云琅是一个很大的考验。

    走上大路之后,他就装作一副无害的模样,背着奇怪的背囊做快步走。

    他很希望能够碰见像督邮方城这样的人能够捎他一程。

    地里的禾苗已经有一尺来高了,长得稀稀疏疏的,低洼的地方水足,麦苗就长得高些,高处的浇不上水,麦苗就长得发黄。

    数量最多的却是谷子跟糜子,这太浪费土地,如果肥料跟水能够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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