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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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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民意(第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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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收钱,兄弟也给你多少,如果官司赢了,事后还有一笔钱奉上,你看如何?”

    五两,十两银子,这一共是十五两,这足够三口之家维持两年生计的。而对自己来说,完全是一笔巨财。

    这男子说完,茶肆内也有几人连忙上前道:“在下也有官司要打,三两银子行不行?”

    “小兄弟,我也有,我也有。”

    “别抢,别抢,先来后到,先来后到。”

    可惜,可惜,林延潮看了白花花的银子,却只能叹息,自己是不能帮人作讼师。帮人作讼师,会恶了自己的名声,若是自己是生员,被官府查到,直接会被革除功名的。

    林延潮心底虽然心疼钱财,但面上还是要高风亮节的,于是就很无耻的决定,既不能当,所以就立牌坊了。

    林延潮抱拳道:“多谢各位好意,讼师之事,为人作辞蝶,加增其状,这乃扰乱民心,岂非违背无讼的本意,大丈夫固穷,但不可折其节,请恕我不能帮这个忙。至于茶钱,我虽然穷,但还是付得起的。”

    说完林延潮丢下十几文钱于桌上,竟是辞了他人的好意,飘然而去,大有名士之风。在林延潮这一番义正严词的话,说得众人肃然起敬。

    看来将来若是功名没有希望,我去当讼师,一天弄个几两银子,似乎也满轻松,如此不要两三年,就足够在省城买个房子住,到时候把浅浅接过来住。嗯,按照后世估算,这个地段也算是一环内,最少一平方两万起,简直不要太贵。

    林延潮一边想,一面向提学道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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