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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文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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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百四十八章 新任知府(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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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了颜面。

    两边结下的梁子可谓不小。

    林延潮现在与河道衙门关系如此恶劣。不是说两个人关系不好,咱们可以不卖他的面子,完全可以不吊他。

    两个衙门关系恶劣,一般大家采用的态度是井水不犯河水,否则稍有冲突,就是一场恶战。

    所以正确的方式是,林延潮将堡长直接交给河道衙门处理,或者押送有司,让他们与河道衙门交涉去。

    但是以李子华的做法,很可能对犯事的堡长不行处罚,如此岂非助长沿河河工在背后给林延潮添乱。

    面对手下众官员们的愤慨,丘明山的劝说。

    这是一个两相为难的境地,对贪腐之事纵容,无疑会助长此风!

    想到这里,林延潮斩钉截铁地道:“本官有管河之职,整肃治下河兵,乃应有之义。来人,将此人拿下革去一切差事,先枷号三日再收押论罪!”

    黄越担心道:“那河道衙门那边?”

    林延潮道:“让李子华尽管告本官的状好了!无论是京状,藩司,臬司,分守道,本官奉陪到底!”

    众官员闻言顿时大为解气。

    为官不强硬,整日顾头顾尾,何谈事功。

    林延潮又道:“这次本官要办的,不仅仅是堡长一人,本府治下所有堡长铺长,若有违反乱纪者,一律拿下,不必过问河道衙门意思。”

    众官员们面面相窥,这可是把河道衙门往死里得罪了。

    孙承宗朗声道:“不错,抓一个是得罪,抓几十个人也是得罪,索性一并抓了,得罪就得罪到底。”

    也有人担心,河道总督李子华可是正二品大员,而林延潮只是正五品,两边怎么看都不是一个级数。

    林延潮不是不知,但他认为若真要修一条好堤坚坝,那么清理堤坝上这些'蛀虫',就必不可少。

    多年河工,多年河弊。

    这些管河工官吏,如之前所举违反之事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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