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在一般百姓手中,那些高额消费的场所,还是会收的。
正因为流通不便利,因此,白银的定为不能称之为货币,只能称之为贵物,就跟珍珠、翡翠、玛瑙一个含义。
它跟魏国主要货币,即一两钱的换算,大概是八九十到一百一十这个范围,不过一般情况下。一两银子顶多只能兑换八十枚一两铜钱,毕竟白银终归不如珍珠等物贵重,若无法充当货币,便体现不出它的价值。注:别跟一两银子等于一千文钱的概念搅浑,那种孔方兄的单位是“文”而不是“两”,换算下来,一文孔方兄价值仅相当于2。5株钱。
再来说说五千万钱是什么概念。
整个魏国境内的魏人人口,大概在四百万到六百万左右,按平均七口人为一户算,大概是六十万户到九十万户左右。
打个比方。刨除魏国的什二田税,仅计算户税,假设魏国国内百姓都没有田地,按照每月每户二十两钱的户税计算。再排除缴纳不出户税而情愿履行徭役的可能性,再取六十万户与九十万户的平均值,七十五万户,每年大魏户部可以收取到一万八千个万两钱,即一亿八千万两钱,折合银两多少?一百八十万。
当然。这只是一个估值,并且大魏户部的纳税大头也并非是来自民间百姓的户税,而是田税,以及,各贵族、世家、豪门所缴纳的税收,金额远远不止这个数。
但有一点要提出,那就是,黄砷向赵弘润所提议的五十万,并非是白银五十万两,而是指价值白银五十万两的珍珠、玉石、漆器、铜器,这些东西在楚国十分便宜,尤其是珍珠、漆器与铜器,在楚国几乎不值什么钱,但是一旦运到魏国,其价值那至少是四五倍左右。
若是那九十万的城池赎金也谈成,相信这一百四十万,其价值要远远超过魏国一年的户部税收。
就这样,还未算上赵弘润从彭氏、闾氏等五个大氏族所收刮的财物,那些东西,可不像楚国会交割给魏国的那些廉价的珍珠、漆器、铜器,那些财物更加珍贵,运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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