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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门枭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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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一章 新官断案(下)(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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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等候被告的这段时间内,李延庆也没有闲着,他转到后堂和莫俊商议案情,虽然他以‘缓事急办’为理由罚了讼师和原告,但这毕竟是他上任嘉鱼县面临的第一桩案子,他也不想掉以轻心。

    莫俊看完讼状便对李延庆笑道:“这个宋小乙借的一千贯钱是发生在去年夏天,他买铺子是去年秋天,时间上倒是衔接得起来,这里面就有两个问题,第一,大宋律法不承认父债子还的道理,既然人死了,那这笔钱在法理上就可以不用还了;其次就看这笔钱有没有担保,如果有担保人,这笔钱就由担保人来还,如果有担保物品,那原告是可以要求用担保物品抵债,但借款契约书上写得比较含糊,只是说保证归还本息,这里的保证是指什么意思?就要看双方有没有口头约定了。”

    李延庆又疑惑问道:“既然没有父债子还的道理,那为什么原告一定要盯住那间商铺呢?”

    “或许他们认为借钱就是为了买商铺,那这间商铺就是宋小乙提到的保证,他们想转移理解,把商铺变成担保之物,不过,这间商铺究竟是花多少钱买的,这还是个问题,如果地段比较好,我估计就远不止一千贯钱,有一种可能就是宋小乙买商铺的钱不够,便问原告借了一千贯钱。”

    李延庆点点头,这个可能性极大,他又问道:“那依先生之间,这个案子该怎么办判?”

    莫俊微微笑道:“州县断民事案讲究六个字‘合情、合法、合理’,县君只要把握住这六个字,兼顾原告和被告的利益,那这个案子就好判了,不过在判决前最好充分了解情况,不要听双方的一面之辞。”

    李延庆欣然笑道:“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我知道该怎么办了。”

    这时,一名衙役进来禀报:“启禀县君,被告和中间牙人都已带到!”

    李延庆站起身,“我们去看看这桩案子!”

    ………

    一声惊堂木响起,案子重新开堂审理,李延庆喝道:“带牙人!”

    大宋商品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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