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有着高贵气质的兰琼缨马上推辞的说道,不过脸上的欣赏表露无疑,就连她的眼角都带着笑容。
作为一个女人,尽管现在的兰琼缨已经四十好几,也称不上年轻了,这一点她也明白。
但是听见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从别人的口中,就见识到了她的魅力”,那总是令人高兴的。
注意,这个“别人”之说,其中可是带有深层次的内涵的。
莫轩,既不是从何朝琼的口中,见识到她的魅力的,毕竟何朝琼是她的女儿,她夸自己那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莫轩,也不是自己主观的认为她很有魅力,不然以他与自己女儿的关系,那恐怕会带上奉承讨好的嫌疑。
而现在,他从第三者的口中,大众的普遍观点,那就具有相当的说服力了,她是真的很有魅力,风韵犹存。
这三者之间,可是有着很大的区别的,虽然依旧是奉承,但是兰琼缨这么一听,那高兴的程度无疑是呈几何指数倍增长。
“伯母,您这就说的不对了,谁说女人四十岁就没有魅力了。”
见美妇人否决了自己的“魅力之说”,莫轩连连的摇摇头,对她的话进行了反驳。
他清楚的知道此时的自己应该如何说,才能够不让之前的奉承,前功尽弃:“伯母,您应该知道西方很有名气的一个女明星奥黛丽赫本吧。
她在四十多岁的时候,还光彩照人,甚至比年轻的时候更有魅力呢。
您比起她来,可以说丝毫不差,甚至在我看来,您甚至比她更漂亮呢。”
魅力,美丽,容貌,是女人永恒在乎的东西。
在古时代,宫廷里面有着一种“以色事人者,色衰则爱驰。”的说法。
往往再受宠的妃子在年华逝去之后,也会逐渐的丧失帝王的宠爱。
虽然现在已经不是封建时代,而何家虽然家大业大,也比不上帝王之家,但是“色衰而爱驰”的说法依然管用。
那位快
-->>(第2/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