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上的猛虎王朝的投掷器,远远地看着十分的威武,但一投入实战,却很尴尬地发现,他们完全够不着远处的明军。
一架架的投掷器,一发石弹都还没有投掷出去,便被明军的迫击炮弹一架接着一架的掀翻,边上的士兵更是被炸得满地乱窜,坡顶一时之间乱成一团。
一轮轰炸过后,炮弹的弹道开始慢慢地变短,轰击的对象变成了那些列阵而立的猛虎士府,对于炮兵们来说,他们最喜欢的就是这种排成密集队形的步兵方阵了,一发炮弹下去,收获便是满满的,要是他们队形散开,跑得满地儿都是,那战果可就要小得多了。
汤普森很希望明人主动发起进攻,这样,他就能依仗着有利地势对敌人造成杀伤,但他显然对于现在的战争模式还不太理解,虽然他也在海上见识过了明军火炮的犀利,但他在对面的明军阵中,并没有看到那种模样狰狞的火炮。
他的希望实现了,明人的确主动发起了进攻,但这样的进攻,却绝对不是他想要的。他非常痛苦地发现,即便是陆上的战斗,似乎也落入到了与海上一样的结局,那就是敌人总是能在极远的距离这上便对己方造成重大的杀伤。
他不得不命令他的部队向着敌人发起进攻了,在这里傻站着任由敌人轰击,也许敌人的步兵阵列都不会动弹一下,自己的军队就要星散了。而离开构建好的阵地向着敌人发起冲锋,则意味着他已经丧失了地利,再也得不到身后有力的远程武器支持。
两害相权取其轻,猛虎王朝的军队在猛烈的战鼓声中,呐喊着向明军发起了冲击。汤普森一手持盾,一手持斧,冲在队伍的最前方。这是猛虎王朝军队战斗的标准模样,猛将冲锋在前,替身后的士卒打开冲锋的通道。
在很久以前,明军的将领们也是这么干的,不管是母老虎余秀娥,还是野狗,和尚,甚至杨致,他们都热衷于提着刀子冲锋在前,但在火炮,步枪这些武器出现之后,他们不得不改掉这个习惯,虽然敌人还没有这种武器,但他们却看到了这样主将冲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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