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乡一级的组织,当真做到了如臂使指,而他的永平,横戳在其间,要多显眼有多显眼。
是自己太自大了,早就该看到这一切而主动提出来,这样大家会更好一些,现在皇帝提出来,明显已经在向自己表达不满了。
自己对于大明是有功的。这一点,程维高还是很自信的,只要自己答应皇帝,去越京城任职,那怕是一个虚职,但只要自己活着一天,皇帝就绝不会给程家难堪。如果赖在这个位置上不走,那才是给程家招祸。
以后自己唯一要做的事情,似乎就是吃好喝好,将身体养好,活得更长久一些,才是对程家最大的贡献了。
想通了这一节,脸上先前的那些不豫,已是如同春风吹过一般不见了踪影,满脸都是欢喜之色,“越京之繁华,臣可是向往久矣。只是过往公事繁忙,每次都是匆匆而去,匆匆而回,能去越京城任职,那可是老臣一心向往的,一切全凭陛下安排,臣随时都可前往越京城履新赴任。”
与聪明人说话,就是简单。而程维高,毫无疑问就是这些聪明人中的绝顶聪明的那一批,转眼之间,便能内里的厉害关系想得清清楚楚,一点也不留恋的便表明了自己的态度,这等于便是将自己洗得白白净净的送到秦风面前,大声喊陛下你尽管下口,别客气。
程维高如此爽利,秦风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自己这吃相的确是不太讲究了。当然,打一闷棍,还得给一个蜜枣才是正经。
“朕听闻令公子程斌可是大才,当初王公推行吏治改革,实行科考之制,程斌便是第一批参加科考的,而且还排名第一,现在是在宛县做县令吧?”
“犬子哪算什么大才,也唯有一些小聪明而已,当不得陛下称赞。”程维高谦虚地道。
“程郡守可不能太自谦了,朕可是知道,如今的宛县,可是永平郡最为富庶的县治,治安良好,可谓路不拾遗,夜不闭户,这样的才干,放眼大明,可也没有几个,程郡守,朕想让令公子来担任这永平副守一职,你觉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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