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皆是,倒也不怎么引人注目。倒是他们原来的驻地哪里,要掩人耳目更困难一些。必竟一支数千人的军队突然消失,是可以从很多方面打听出端倪来的,不过只要这边的战事顺利,也就无所谓了。”
“我还有一个问题。”野狗挠了挠头,接着问道:“先前陈将军也说了,那个雍都的新任将军很聪明,马越父子就算傻了一点,但也傻不到哪里去是不是?他们肯定知道不管是我们的中军还是后勤大营,都必然是防护最为严密的所在,攻打这两个地方,不见得便能讨得了好,真真正正是九死一生,那他们为什么还要来呢?要是我,就直接集中了所有兵力,卯足了劲往一个方向上去打,比方说他们尽出所有的力量来干我苍狼营,说句实在话,那我肯定是扛不住的。最终的结果肯定是被他们消灭掉,如果他们采取这种方式,我们该怎么办呢?我们的大军驻地互相之间可是相隔得比较远,很难做到及时呼应支援的。”
“哈哈,野狗终于长进了。”秦风大笑,“不是那个性子一起来就光着膀子提着大刀开干的家伙了,能想到这一点,很不错呢。”
“陛下,我的确是长进了。”野狗毫无惭色地挺直了身子,洋洋得意地道:“您让我当了中部战区的大将军,我媳妇说,要是大将军是一个完完全全的莽夫,那如何服众啊?要多读兵书,多学韬略,才能为陛下分忧。陛下也晓得,我是斗大的字识不得一萝筐的,勉强也就能看得懂军中的那些文书,所以我媳妇就一句一句的读给我听,再一点一点的给我讲解,我能不长进么?”
几人又是大笑,野狗这人,性子耿直,用陈志华平日的话来说,就是三根头发遮得住脸的人,惹恼了他或者他看不顺眼了,他立马跟你翻脸发飙,但这事儿一过,就又跟你亲热得如同亲兄弟一般,属于那种一根肠子通到底,啥心思都写在脑门上的那种人。
“志华,这个问题,你给野狗解释一下。”秦风忍着笑道:“野狗媳妇出身大家名门,以前我只觉得她知书识礼,想不到还精通兵法韬略,倒真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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