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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斗在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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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立契卖田(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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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快人。我这便回家去写卖田契文。”

    说罢侯赖便转身离去。

    过了约摸半个时辰侯赖却是去而复返,手中还多了一份刚刚书写好墨迹未干的契书。

    “常管事你看看这契书,没啥问题吧?对了,我这立的是白契,等过些日子常管事去县衙交过契税加盖县印即可。反正最近农忙,县衙的老爷们都去视察农收了,也没工夫给咱盖印。”

    常贵接过契书展开来看。

    只见最上是抬头--《武昌府侯赖卖田契书》。

    其下便是正文。

    “武昌府侯赖,今因缺少使用,自情愿将祖业侯家坞编鳞三十亩水田当日出卖与同府人武昌伯爷常醇名下为业。当日议作时价纹银七百五十两整......今恐人心难凭,立此卖契存照。”

    最后一排是时间。

    书有‘万历六年八月初九日’的字样。

    出卖白契上有买卖双方的名字,卖的是侯赖,买的是武昌伯常醇,作价七百五十两,信息俱全,没有问题!

    不过......

    这是白契。

    卖田有两种契书,一种谓之赤契,一种谓之白契。

    所谓赤契是买田人报备县衙缴纳契税,加盖县印的契书。而白契是未缴契税,未盖县印的契书。

    通常情况下是三方一起去县衙,加盖县印以作见证。

    但现在正值农忙,官老爷们都在田间视察督促收粮,确实没有时间管过契的事。

    但这也不算什么大事,反正这契书是侯赖的亲笔手书,又有他的签字作证,抵赖不得。

    等到过了农忙他便拿着契书去县衙交税盖印,那白契也就变成赤契了。

    常贵作为庄子的管事,是有权临时立断买下这三十亩水田的。

    事实上像常家这样的大户,很多时候过户田产都是让管事管家代为跑腿,真要是主家一一过问不得累死了?

    不过为了保险起见常贵还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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