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宁修啊,我朋友(第一更,求推荐票!)(第2/4页)
“偷窃可是重罪,陈某若是拉你去见官,县尊必定打你板子。”
听到要见官,桃春哇的一下就哭了出来,小拳头狠狠砸向宁修胸脯:“坏人坏人我不要去见官。”
宁修不禁苦笑,到底谁是坏人?这位颠倒黑白的本事倒真是一流。
他当然不可能拉着小书童见官。一来他也知道小书童是恼他才作得恶作剧,并不是什么真正意义上的窃贼。
二来他用的是假路引,真的到县衙打官司万一露馅麻烦就大了。
“哼所以陈某已经是仁至义尽了,我们就此别过各自赶路吧。”
宁修松开小书童,冷冷说道。
“陈朋友,这荒郊野地你叫我们去哪里寻马车?”
“寻不到马车便靠走,怎么也能走到荆州。”
“你!”
被宁修呛得一时语噎,戚灵儿爆发了小宇宙:“若不是为了寻个小冤家宁修,哪个要去荆州。罢了罢了,离开陈朋友,陶某难道就到不了荆州了吗?”
嗯?
宁修?荆州?
宁修有些发蒙,他应该在二人面前没有说出过自己的真名吧,陶凌怎么喊出了宁修二字?还专门为了宁修去荆州?
虽然重名的情况很正常,宁修还是有些好奇道:“陶兄,你要找的这宁修也是荆州人?”
“对,我去荆州就是为了这个死鬼。”
戚灵儿攥拳愤愤道:“此人是个十足的奸商,明明开了酒楼,做了肥皂赚的盆满钵满却做起老赖,欠我家的钱现在还没还。我此行便要去荆州把钱讨回来,再痛扁他一顿。”
呃.....陶凌要找的这个宁修不会真的是自己吧?
人人都可以开酒楼,但能做肥皂的可只有他啊。
这陶凌住在京师,不惜穿行千里去荆州讨债,看来被欠了不少钱。
宁修继承了小秀才的记忆,可不记得他家有这么一号债主啊。
难道是他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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