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洪涛最终并没在这些反击招数人选取任何一种,而是松开了女警察的右腿,把自己左手放在了两腿间,选在去硬生生吃她搏命一击。这个选择可以说是最被动、最危险、也是最烂的,很可能会受伤。不过洪涛认为,这个选择是此时最合适的一种,也是一个小老百姓的无奈之举。
他想到底也没敢去伤这个女警察,不管她有没有背景,都不敢。自古中国人讲究民不与官斗,她就算再没背景,也代表着官,还是非常强力的官。调侃一个官,洪涛敢,而且毫无心理负担,甚至稍微坑一把他都敢,可是唯独不敢去伤一个官。
这个代价有点大,就算干大爷、干表哥他们还念着和父亲的情谊,能再保住自己一次,可这份情谊也就算用光了,哪怕他们还觉得剩了点余额,自己也不好意思再去麻烦人家。小打小闹洪涛不认为是什么大错误,可是凡事儿要有个限度,不能玩的太过了,更不能因为自己而给别人找太多麻烦,那样活着太累。
另外洪涛也不忍心去伤害这个女警察,其实在这件事儿上她没有一丝错误,就算涉世不深、工作能力不足,那也不是受伤害的理由。总不能说她不够圆滑、不够事故、不够了解所谓的规则,就得受到这么大伤害吧。这种伤害是无法中和的,总有一方要成为失败者,不是她就是自己。
洪涛自问自己一旦还手了,不管伤的是谁,肯定是不会束手待毙的,哪怕觉得对不起她,也得利用所有的关系玩了命的去抗争,充分利用体制里的各种漏洞来我自己牟利。
假如自己赢了,那她就是身心都受害的一方,不光肉体疼痛,世界观、人生观也会直接崩塌,然后变成和自己、蒋所长、小舅舅一模一样的市侩。就这样摧毁一个人的精神层面,洪涛觉得太缺德了,这得有多大仇恨啊,毁人一辈子,干不得。
既然不想毁人也不想让自己活得不舒服,那就只有唯一的选择了,让她踢!手上疼点没什么,打小洪涛就没几天是不带伤的,儿时是讨厌,磕磕碰碰,见天和红药水、紫药水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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