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工作就是干这个,只有自己是纯业余,平时基本摸不到这些设备,就算能去同学单位蹭一蹭,那也不能老去。只有在夜总会里自己才能摸到整套的专业舞台灯光音响设备,档次还普遍比专业团体里的高。那些有钱的老板在选设备的时候通常不太考虑性价比,而是什么牌子大、什么名头响、什么档次高就用什么。这样一来,自己还能摸到很多在国际上也算新产品的设备,过瘾啊。
至于说在夜总会上班名声不太好听,这个问题对洪涛来讲一点影响都没有。他脸皮厚不说,家里还就孤身一个人,就算名声不好听能咋滴?只要挣钱多、工作轻松、能让自己过瘾,什么名声不名声,全是扯淡。另外还有一个让洪涛比较喜欢夜总会的原因就是那里能蹭吃蹭喝蹭漂亮女孩子看。
凡是在夜总会里当调音师的,吧台里的酒水、饮料、果盘一般都是随便吃喝,只要别去动太贵的洋酒就成。如果你只要是和吧台主管搞好关系,他照样能把洋酒弄出富裕的来,有时候还有好烟。至于说那些在夜总会工作的女孩子,洪涛是不敢去招惹,但不妨碍欣赏啊。不能说这里佳丽如云吧,但和别的地方相比,这里的女孩子质量要高上好几个档次,越是大场子就越高。惹不起看一看总不犯法吧,也不花钱,每天看着她们穿着薄透漏在面前走来走去,总比看着一群大老爷们赏心悦目的多不是。
“……你答应了?这可不是调试几天设备就完的事儿,就算尾款给你了,你也得接着干,怎么着也得一年吧,把徒弟教出来之后再走。”吴逸夫没想到洪涛这么痛快就答应了,按照他的理解,洪涛应该是不太乐意去一个地方专心致志上班的人,更别说这种不太能说出口的单位了。
“那得看她们能给我多少工资、给我什么待遇了。不过我丑话先说到前面,每周我都只能上五天班,而且这两天休息还不是固定的,要跟着我单位的工作走。另外设备上的事儿我得能说了算,别现在说的好听,这主管那主管的一通许诺,结果就是光杆司令一个,谁都指挥不动。到时候给我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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