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了,可是老天爷居然这么眷顾自己,逛大街都能逛到一个意中人,那就不能客气了,成不成先有个意向呗。
洪涛是小学五年级下半年搬家的,刚开始搬走的时候,时不常自己还会利用周末的时间去姥姥家,顺便找金月玩玩。当时心里也没啥想法,两个人从小就是邻居,上一个托儿所、一座小学,放学做作业都凑在一起,习惯了。可是这一搬家,把从小培养起来的情谊也给搬没了,慢慢的互相都有了新的小伙伴儿,关系也就没那么密切了。尤其是上了初中之后,金月也是个大女孩了,就算洪涛没搬家,也不一定会整天和个秃小子混在一起。
这一分别就是十多年啊,从来没见过面儿,只是听父亲偶尔提起过她的名字,自己父亲和金月父亲倒是一直维持着不错的友谊。现在突然见到了,就好像在洪涛原本平静的心里扔下了一颗鹅卵石,小波纹瞬间就弥漫开来,拦都拦不住。
在自己这些年所遇到的同龄女孩子里,洪涛突然觉得金月最适合自己。首先两个人互相了解脾气秉性,虽然十多年没见面了,但性格这个玩意通常不会变化太大,还是有迹可循的。其次自己和金月也算是青梅竹马,有那么一点点感情基础,交往起来比较顺畅。最后、也是最主要的一点,洪涛觉得金月和自己的性格比较互补。自己散漫、跳脱,金月从小就是好孩子,守纪律守规矩,一板一眼。要是这样两个人凑在一起生活的话,说不定能互相促进、互相融合。而且金月的外貌也不错,就算长大之后少了一些儿时的可爱,但怎么说也得算是个美女,自己找上她不吃亏啊!
“你又来!再贫嘴我可真踢你了啊!坐下,不许你站着,老比我高这么多,真讨厌!”可惜洪涛这番话没得到金月的认真考虑,也难怪,他这种说话方式让人根本就无法判断真假,总以为是开玩笑呢。
“你在哪儿上班呢?我金叔和郭姨身体还好不,哪天我去看看他们吧,十多年没见了。”既然金月没正面回答,洪涛也就没法死气白咧的追问了。一计不成又生一计,先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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