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说国企里怎么会混进了那几家人的投资,这不就是胡常健这个白手套的用处了嘛,没有他那几家人的钱也就洗不进来也洗不出去。但话又说回来了,华澳房产有限公司要是没有那几家人的投资,估计也抱不上天鸿集团这种大粗腿,他胡常健就算是副总也好受不到哪儿去,每天光是招待甲方找工程干就得喝成酒精肝。
所以说吧,凡事儿都有两面甚至多面性,每个人的诉求不同,选择也就不同,不能用简单的对和错概括。
“房子就选在回龙观小区吧,先买二十套三居室。”想翻建院子就得拆迁,人家都是联合政府拿着尚方宝剑拆,洪涛自问玩不了那种缺德招数,只能自己买房给街坊们。在哪儿买呢?太近的房子有点贵,只能往四环附近看。正好天鸿集团盖了一个回龙观小区,肥水不流外人田,就买那儿的吧。
“是不是先缓一缓,这件事儿光有房子没用,最终院子的房产归属才是大问题,能不能用私房和房管局置换公房也是个新课题,恐怕不是那么容易谈成的。”
胡常健并不看好洪涛的计划,但也犯不着去阻拦,因为花的不是他的钱,顶多是帮着出出力。对于洪涛啥都没准备就急急忙忙买房的做法他更不认同,觉得这么做风险太大。
“没事儿,买吧,钱趴在账户上没什么用,买成房子还能升值,就算最终这件事儿做不成也不吃亏,权当是投资了。”
洪涛并不想把两个院子买过来,那样这些街坊邻居就麻烦了。他们算是租住自己的房子还是算租住公房?如果他们过逝之后亲属还能不能继续租住、最终租住的期限是多少年,这些问题光靠买院子是无法解决的。
最好的办法就是把邻居们都迁走,但这又和初衷有悖。自己不是贪图他们的院子才打算翻建房子的,如果把人家都轰走了,这算是善事还是作孽呢?
而且自己也没权利和这些租户签订什么协议,既然是公房,那必须由房管所或者房管局代表产权所有方才合理合法。可惜一牵扯到政府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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