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中一点精光放在自己鼻尖上三分处,就连说话时,眼神都没有丝毫变化。
“站桩练得是个功夫劲,时间没到,火候就不会足。这就像是一坛老酒,非要经过岁月的沉淀之后,才能杀去酒中的那股与生俱来的火辣。再比如那个叫温莎的女人,通过分析你和我说的那些经过,你不是也觉得她很难对付么?就算她的体力不如你,但要放在正常情况下,你们一对一的再打一场,只论生死,不论输赢,只怕你想杀她也没那么容易。究其原因,就是她的功夫和技巧比你要强一些,毕竟练得时间长了,技巧就会更娴熟。”
“嗯。除非她肯和我死战不逃,不然我要杀她,的确会很难,最后估计就是要拼体力消耗了。”王越点点头,对苏明秋的这种看法,表示没有异议,“那要是换了七叔你呢?罗德里格斯有剑在手的时候,似乎还要更难缠一些吧?”
王越又问了一句。
“我的体力不如你,但拳法之道在于变,况且,我的拳法和这边的格斗流派都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们不了解,打起来就会先占些便宜。所以如果换了我和那个温莎交手,只论输赢分高下,十招之内我就能赢她,但要是分生死,那就得三十招以后了,不然就要受伤。”
“至于那个罗德里格斯,他的剑术比起唐国的剑术来,实在是有些粗糙了,因此对付他反倒是更容易些。剑术这东西,道理虽然和拳法相差不大,但要练到了高深的地步,讲究就多了,杀伤力绝非一般人所能想象。”
苏明秋说话间,忽然声音一顿,似乎想到了什么不愉快的记忆,当下摇摇头便不再这上面多说了。
“三十招就能打死温莎!”
王越听见苏明秋的话,不由长长的吐了一口气,暗道自己果然还是嫩了点儿。要知道高手相争,论输赢是一回事,讲生死则则又是另外一回事,王越自出道以来,大战小战这么多场,可谓杀人无数,但和他交手死在他手下的人,却几乎没有一口缠斗上几十招的。几乎全部都是,一力降十会,一路碾压着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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