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呼了一口气,只得伸手在苏雨晴和苏水嫣的脖子一侧轻轻捏了一下。力道顿时压迫动脉血管,立刻昏迷不醒。这种时候,还是让她们昏过去更好,省的出事。
随后他一手抱着一人,跳下车子,一个箭步就窜上了路边的山坡,三下两下奔至三十米外的一丛灌木后面,把身子给藏了起来。
与此同时大雨浇在身上,王越的衣服下面忽然隐隐扩散出几团红色的氤氲,伸手在胳膊上摸了一把,却从肉里拽出一颗黄橙橙的子弹头来。这是刚才他追车的时候,被那些轮回的猎人一轮乱枪扫射打中的。
而除了手臂上的这一颗之外,在他的胸口和小腹上还有三颗。
胸腹起伏,每一次呼吸都让王越有一股子剧烈的疼痛。轮回的人用的都是冲锋枪,威力远比一般的枪械要大得多,而且子弹是清一色的尖头弹,可以在五十米的距离上轻松穿透汽车的钣金钢板,仍能穿透五厘米厚的松木板。
好在那时候,王越全力以赴,心意勃发,已经是把气血运转至周身上下,筋肉隆起,那些子弹在穿透车子后,动能大减,事实上对于他的伤害并不严重,四颗子弹只钻进王越的皮肉不足一半,就彻底失去了威力。
从外面看起来就像是四根钉子镶嵌在坚硬的木板上一样,里面一半,外面还露着一半。
只不过人的胸腹之间,往里牵扯着内脏,有很多要害的地方,王越这时候也不敢贸然去动。不像胳膊上镶的那一颗子弹,被他拽出来的时候,整个弹头前面都已经完全变形,瘪的一塌糊涂了。
这是因为手臂上肌肉发达,而小腹上相比之下就比较柔软的缘故。
另外,这也是因为王越之前是没有练过武术中的横练硬功的缘故,防御全靠强横的身体自身,肌肉一崩,筋骨如铁。一般的手枪弹虽然拿他没什么办法,现在更是几乎连皮都打不透了,但对于冲锋枪这种介于步枪和手枪之间的枪械火器却还是有些抵挡不住的。单凭肉身,效果比防弹衣也强不了太多。如果被人拿这种枪,围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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