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金鳞岂是池中物(全处修改版)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分卷阅读112(第6/7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吃饭的是什么人,他要是冒冒失失的闯上去,万一还没出事儿呢,岂不是得罪了毛正毅,再加上本来就没特别要求他一到就救人。

    ”“那是我的失误,本以为他会自觉的,而且又有匡飞的人,妈的,谁知道…二哥,接着说,我想看看你这个蔫儿土匪到底能分析到哪一步。

    ”“哼哼哼,如果他让大哥和文龙上去了,在中国大饭店里,几十人群殴,想不上头版都难,只要事情捅出去了,你八成就得进去住两、三年,但现在不用了,你自然得对他感恩戴德了。

    ”“你他妈说的是什么啊?”马脸听了个一头雾水,“四哥是救人,是正当防卫,你丫懂不懂法啊?要我说,四嫂就该直接告丫那强奸未遂,斗富咱们也不怕,四嫂又是美国籍,就不信制不了他。

    ”“咱俩谁不懂法啊?一个是上海首富,一个是商场女皇,像这样highprofile的案子,是这么说的吧,猴子?”“是。

    ”“这种案子,媒体跟得最紧,如果有处理不公,很容易被发现的,你有钱,别人都不敢收。

    ”“那不是更好,就公事公办呗。

    ”“公事公办更麻烦,咱们只有云姐和匡飞两个证人,姓吴的和那两个保镖的对话只有匡飞一个人听见了,且不说他们承不承认说过那些话,就算是承认了,那些话说明不了任何问题,‘南德曼’的服务员都看见是云姐自己进的包间儿,没人逼她,她也没有任何外伤,你怎么就肯定是强奸呢?”武大喝了口水,“事情一曝光,猴子和云姐的关系肯定瞒不住,单就本身而言倒没什么,两人都是单身,就算有点儿年龄差距,也没人管得着。

    但把两件事儿一联系,说如云出来偷腥,被猴子发现了,只好说是被强奸。

    这就成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要我看,检察院都不一定会提起公诉。

    ”“那让四嫂找大使馆,那美国籍不能白入了啊。

    ”“美国籍是把双刃剑,在没受到任何不公正待遇的情况下非要美国

-->>(第6/7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