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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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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八章 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第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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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我明白。”罗翔飞赶紧应道,“我们重装办本来就是一个协调机构,就是负责综合大家的意见的。总体来说吧,基层的同志们积极性还是很高的,从这次的交流会上就可以看出一些迹象来。”

    说到交流会,罗翔飞的情绪又好起来了,他详细向孟凡泽介绍了前两天达成的一些交易意向。正如他所说,基层的企业领导们还是非常务实的,接到重装办的通知,许多厂子都派出了由厂长或生产副厂长带队,由总工程师和一干技术人员组成的团队,前往京城来参观洽谈。

    自50年代末中苏反目之后,中国成规模从国外引进技术的进程中断了十余年,直到70年代中期的“43工程”才重新启动。“43工程”的核心是钢铁、化肥、石化成套设备的引进,主要目的是解决国内在这些方面的燃眉之急,技术引进的成分稍逊一筹。例如当年引进的一米七轧机,花费了近10亿美元购买设备,却没有多花几百万美元购买图纸,以至于后来打算仿造的努力完全破灭。

    运动结束之后,国家开始大规模引进技术,在走了许多弯路,付出了大量学费之后,逐渐学到了“技贸结合”的模式,开始将设备引进与技术引进相捆绑,这就是后来俗称的“市场换技术”模式。

    其实,市场换技术这种方式也并非中国首创,西方国家之间也有通过签订长期技术合同实现技术转让的方式。据资料显示,二战中,日、德的冶金装备制造业都受到了严重的破坏,战后,日本的三菱、石川岛播磨、日立三家公司,以及联邦德国的萨克、西马克、德马克三家公司,先后与美国的麦斯塔、维-尤那特、保罗-诺克斯等公司签订过长期技术合同,购买后者的技术图纸和制造许可证。例如,西马克与维-尤那特的长期合同中规定,西马克公司需要支付一笔可观的技术购买费,未来每制造一套设备,还要向维-尤那特公司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7%的制造许可费用。

    中国学习这样的国际惯例,以国内市场的设备采购为条件,与国外装备制造商签订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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