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崩坏神话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三章 说书人(第2/4页)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是奉命行事罢了。”

    阎王便发签,命小鬼去拘拿主考官。过了很久,将主考官拘来,阎王告诉他湖某的辩解,主考官说:“我不过最后汇总,即使有好文章,簾官不推荐,我又怎么知道呢?”

    阎王道:“这件事你们不能互相推卸责任,都算失职,按律应受笞刑。”

    刚要施刑,兴于唐不满意,大声鸣起冤来,两阶下的众鬼,万声响应。

    阎王问兴于唐缘故,兴于唐大声说:“笞刑太轻,应该挖出他们的双眼,以作为不识文章优劣的报应!”

    阎王不同意,群鬼号叫越发猛烈。阎王说:“他们不是不想得到好文章,只是见识太鄙陋罢了。”

    众鬼又请求剖出他们的心,阎王迫不得已,只得命小鬼剥去考官的衣服,用刀剖胸剜心。两人滴着鲜血,嘶呀痛叫,众鬼方才高兴。纷纷说:“我们终日在陰间里气愤烦闷,没有一个能出这口气的人。现在多亏兴先生,才消了这口怨气!”于是哄然散去。

    湖某受刑毕,托生为普通百姓的儿子。长到二十多岁,正赶上家乡闹土匪,他被掳入贼寇中。官兵前去剿捕,俘虏了很多人,湖某也夹在里边。心里还想自己不是贼,希望官府能辨认出来释放。等看到大堂上坐着的审判官,年龄也是二十多岁,仔细一看,却是兴于唐。湖某大惊。不长时间,被俘虏的人全部释放了;最后是湖某,审判官不容他申辩,立命杀了。

    湖某冤魂到陰司中,状告兴于唐。阎王没有立即拘拿兴于唐,等到他官禄享尽,迟至三十年后才勾来陰司,两人当面对质。

    兴于唐因乱杀人命,被法托生为畜牲;考察湖某生前的行为,曾打过父母,罪行和兴于唐均等,也罚作畜牲。湖某恐怕来世再遭报应,清求托生个大畜牲。阎王便判他托生为大狗,兴于唐为小狗。

    大狗生在一个市场中。

    一天,大狗卧在街头,有个南方来客牵着一条金毛狗,只有狐狸那样大。大狗仔细一看,正是兴于唐。心里轻视它小,一口咬

-->>(第2/4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