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灵珠分别是北疆之地两座古城的镇城之宝,太古城与炎火城相邻,但却不属于任何国家,位置处于滕国与大京国的交界处,我们可以启程去那里。”
沈星望着身后重新穿上盔甲的几十名士兵,轻叹道:“这偌大的都城帝王州竟没有战士们落脚的地方,就连将军府都被诸国的杂碎给砸烂了。辛苦大家了,你们本该享受归隐山林的生活,是我连累了你们重新卷入到这场战争。”
一位老兵坚定地摇了摇手,说道:“公子说的哪里话,身为滕国子民,自是为国效力。国家有难,匹夫有责啊。”
无名拍了拍沈星的肩膀,淡淡一笑,说道:“生于乱世,可不能心慈手软。”
沈星道:“义父也说过,好男儿生于乱世,当提三尺之剑立不世之功。当指挥万马千军,挥斥方遒,身披戎装剑指天下!”
这一刻年少的沈星意气风发,流露出心中的热血豪情。
白九儿也插不上话,默默地站在众人身边。
军队在帝王州逗留歇息了半日,便向着北方行进。
行军数月,沈星也有些收获,在这途中招入了一些流连失所的新兵,如今的行军队伍已经扩充到三百人左右。
今日,众人终于来到了太古城,见到了这座古城的风貌。
太古城周围是广袤的沙漠,城内古声古色,飞扬的黄沙映衬着古城的沧桑,经过几千年的岁月,风霜雨雪,烈日严寒,它依旧巍然不倒。
城中人来人往,风尘仆仆。因为战争的原因,当人们见到沈星带领的军队进入城中,他们都悄悄的躲避起来,在暗处默默地观察着这一支队伍。
沈星的脸上已经长出了胡茬,穿着一身军装,手持长枪,更具成熟男人的气质。
在征兵的过程中,沈星结识了一位小士兵,这位小士兵今年才十一岁,因为父母被大京国的士兵所杀,沈星见他颇为可怜,便收到了自己的队伍中。
因为这孩子跑的飞快,战士们都叫他小豹子,而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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