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是人行道。
而且更加重要的是,一点擦碰也都没有。
“韦斯特,你从哪学的啊?”欢喜哥大声问了起来。
“我以前喜欢飙车。”
“从来没有出过事故?”
“到现在为止的战绩是飙车34次,被抓8次,翻车26次!”
咦?
欢喜哥为什么瘫倒在了座位上呢?
……
一辆警车呼啸着在后面紧紧追赶着这辆虽然破旧但是开的却是无比疯狂的老爷车。
怎么办?
时间在一分一秒的流逝,根本没有时间减速解释了。
大胡子穿的是一件白色的t恤。在欢喜哥枪口的威胁下,大胡子很不情愿的脱下了t恤。
笔呢?
欢喜哥在车上乱翻着。
没有笔,只有一把刀。
我们的欢喜哥眼珠子转了转,一把拉过了大胡子的胳膊,用刀快速无比的在他的胳膊上一划。
大胡子痛苦的惨叫一声,鲜血流了出来。
恩,总不见得用自己的血吧?
欢喜哥沾着大胡子的鲜血,在白色的t恤的正面写了几个老大老大的英文:
“有炸弹!”
然后又在反面写了几句话。
血怎么停了啊?
再来一刀。
大胡子继续惨叫。
天啊,今天为什么那么倒霉啊?好好的做什么恐怖分子啊?乖乖的找家单位上班年底的时候评个劳动模范四有新人多好啊。
欢喜哥把写着“有炸弹”三个大血字的t恤放到车子的后窗户上不断的展示着。
万幸的是,在后面紧紧追赶的警察不但懂英文而且眼神还相当的不错。
当他们看清了t恤上的字顿时大惊失色。
要知道巴黎在不久前刚刚经历过恐怖袭击事件。
欢喜哥估计他们看到了,身子倒侧,用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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