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这里生意好,顺道过来看看,在听了老顾客的介绍后,也尝试着买了一些。
能够有如此好的战果,真的很出乎曾志的意料。
既然菜卖都卖完了,曾志就准备收工了。不过,当他坐上车,却是看到了放在副驾驶座上的钱包,那鼓鼓囊囊的样子,让曾志很是开心。
想到自己还没有仔细数数今天到底卖了多少钱,曾志索性就先不忙开车回去了,直接拿过钱包,开始清点着今天的成果。
这花的时间不多,也就是五分钟的样子,曾志就清点完了。
数完了之后,曾志啪的打了个响指,高兴的自言自语道:“哇塞,居然有五千一,真不错!”
小八百斤蔬菜,基本上都是以四块钱一斤卖出去的,这收了有将近三千块。主要是因为曾志在称重的时候,放的称都是比较旺的,也就是每个顾客都会多称那么一二两。总的算下来,小八百斤的菜,其实也就是七百五十斤左右。当然,还有现在车上剩下的十来斤。
另外,弄来的鱼,重量在一百一十斤出头,同样刨除称重时多称的一些之外,也就是一百零几斤。二十块一斤,收了有两千一百块的样子。
这些钱,再加上大姐家餐馆每天两千八百块的收入,曾志每天卖菜的收入,都将近八千块了。如果一个月三十天卖满的话,一个月都有二十四万左右的收入。
跟这个比起来,自己每个月写小说赚的那点辛苦钱,真的不算什么了。真要是长期做下去,一年就是两百多万的纯收入。只需要一年时间,自己的大奔梦想就可以实现了。
曾志终于明白,为什么菜场的里一个两三米长的摊位,一年能收上好几万块的租金了。别看卖菜赚的似乎都是小钱,可所谓集腋成裘,一年下来,收入也是相当可观的。
当然,曾志也清楚,市场上的所卖的菜,肯定没自己这么高的利润,销路也没自己这样好。可就算是生意再差,一天一两千的销售还是有的。一个月的销售额,怎么三五万也是有的。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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