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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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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仙界法则(第3/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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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乞丐,我……”

    “叫我云师叔,白痴。”

    “好吧,云师叔,请问另外两条仙界戒律是什么,我可不想在不知不觉间犯了禁,被天雷劈死。”

    “仙界三大戒律。第一,丹海(体内世界)不得开发。第二,道、佛不可同修。第三,人妖禁止生情。凡触犯戒律者,俱遭天谴,无一例外。

    “天谴就是被雷劈喽?”沈飞听得入了迷。

    “差不多吧,我也没见过。”老乞丐有意顿了一下,说道,“不过,大约五百年前,大蛇妖烛龙曾经与书生生情,引发天谴,据传,当日天穹晦暗,密云翻滚,雷声如鼓,方圆百里的居民俱受牵连,尸骨无存,无一幸免,蛇妖、书生、连同他们襁褓中的子嗣,被灭得连灰渣都不剩,永世不得超生。”

    “真狠啊。”沈飞咽了口唾沫,“我因缘巧合之下,和童子圣体结合了,再修习蜀山道术,不算是佛、道同修吧?”

    “什么!”老乞丐惊的站起,“你和童子圣体结合了?在通天路里发生的吗?难怪你在天之峡能够力挫蜀山第一大力士楚方。”

    “恩恩,反正就是和童子圣体结合了,这童子圣体好像是佛家的圣物啊,我再修道术没事吧?”

    “只是件法器而已,应该不算佛道同修的,看你也没遭雷劈啊。”

    “还好,还好。”

    “不过沈飞啊,祸兮福所至,福兮祸所止的道理你听说过吧。”

    “你想说明什么。”

    “童子金身虽然是个好东西,但是,有一个最大的弊端。”

    “弊端?”

    “童子金身,是童子才能练就的神通,一旦破了童子身,这金身神通可就破了。”

    “靠,照你这意思,我不是一辈子不能近女色了。”

    “靠,你是山上人,别说得这么露骨好不好啊。”

    “真是恶心啊。”

    “你就知足吧,多少佛家苦行僧耗一世之功都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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