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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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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井(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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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喜欢,是因为这是圣宗主亲手赐予的,为了这份无与伦比的关怀,单单沥净鲜血就用了整整四十九天,直到血管里的每一滴血液都流干,才着手剜去皮肉,挑出经络,准备工作完成后,再放在三昧真火下炼制三年时间,终于得到我心仪的作品,之后时刻带在身边,好提醒自己,圣宗主的栽培之恩。

    这样辛苦完成的宝贝被你毁了,知道我有多伤心吗。云烈,我要你的命。”

    蓦然间,名为鬼手的手套放射出奇异的紫光,手套原地飘起,快速折返,被一名骷髅接住,继而带在手上,紫色的光芒因此扩散,弥漫至骷髅全身。下一刻,骷髅骨架的身上产生了不一样的变化。太阳穴两边爆起,生出白骨的双角,身材长高,脖子上的骨头一格一格的,形成兽骨护符,尾巴骨外侧长出巨大的一节一节的骨尾,踩在地上的脚变得厚实而有力,腿骨粗壮,膝盖向前倾斜,更适合弹跳。紫色的光芒快速改造它的身躯,改造完成之时,它已变成了一副身高一丈,头生牛角,屁股后面长有尾巴,双腿强壮有力,适合跳跃的骸骨之王。

    身体改造完成,所有紫光汇聚到“鬼手”中,而骷髅的眼眶里燃烧起了幽绿的火焰,像是因此拥有了生命。

    这就是拜鬼宗最顶级的御鬼之术,云烈从远处定睛打量面前的骷髅骸骨,感觉除了带在他手上的鬼手和以前相同,剩下的部分没有一处是没有经过改造的。

    不可思议,记得当年和阴长空交手的时候,他是控制一百多具骷髅同时发动进攻,看起来就像一支军队。此刻,虽然只有一个主要的战斗力,但控制力异常的集中,火力十分强大,比军队更有穿透力和灵活性。

    这样下去,自己胜算不大,得找到阴长空的真身才行。

    “是不是怕了啊,云老儿,怕了的话就跪下来,喊一声爷爷就好了。”阴长空的声音从骸骨之王的嘴里传出来。

    云师叔没好气地说道:“怕你个头啊,我今天打累了,不想打了,改日再切磋。

    “想跑可没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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