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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世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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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井(第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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浸透了五脏六腑。腿上陈着另外一具骸骨,体型不大,同样黑漆漆的,不是猫类就是狗类。

    难道是不知朝代的皇帝被人害死了?

    沈飞觉得,此人的装束和仙人迥异,要说像的话,就是和人间的帝王类似,都喜欢金子,充满华贵气息,排场很大。可是这里分明是龙虎山啊,按照蜀山的历史来讲,在无涯道祖登山前,蜀山地带是一片荒芜之地,四处弥漫着瘴气和沼泽,怎么可能有穿着如此雍容华贵的国王生活在山上。

    看不懂,想不透。

    如果沈飞贪财的话,此刻一定将国王的王冠取走,那王冠通体真金,中间的窟窿里,镶有明亮的宝石,价值难以计量,沈飞将他取走,大可以一夜暴富。

    可惜他不贪财,长期的山野生活导致他经常命悬一线,连命都守不牢的人,一点财物自然不放在眼里。

    国王的右手抓着一大把珠宝,手上的扳指一尘不染,凑近看,扳指内部竟然拥有着难以计数的血丝,每一根血丝都是赤红如血的颜色。沈飞惊呆了,因为没有人比他更了解这种材质——这是火红眼,罗刹一族的族徽,罗刹国人在情绪激动时眼睛会变成红色,这个时候,将他的眼睛剜出,可以得到比宝石更加珍贵稀有,永远不会腐败损毁的红玛瑙,原来早在无数年前,就有人将火红眼当成珍宝来佩戴了。

    想到王城通天的大火,他出离愤怒,一把攥住国王的手指,将火红扳指强硬褪下,为此,甚至折断了国王的拇指。“哗啦”一声,抓在手心里的珠宝掉落在地上。(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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